重钢高速线材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
重钢高速线材厂原址场 (略) (略) (略) ,总占地面积213亩,共#.97m2。1950-1999年,场地内工业企业为小平炉炼钢厂,主要生产钢锭(钢坯);2000-2012年,重钢高线厂在场地内建厂,主要从事炼钢生产活动;2012年重钢高速线材厂停产搬迁,搬迁后场地内建构筑物已全部拆除, (略) 于闲置状态。根据《长江文化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规 (略) )文件,线材厂未来拟规划用途分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住混合用地(R2B1B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和公园绿地(G1)。
重庆川东南工 (略) 开展重钢高速线材厂原址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结论表明:第一类用地方式下,评估地块土壤中砷、铅、钴、钒、锰、萘、#苯、苯并[a]芘、苯并[a]蔥、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和石油烃(C10-C40)的风险超过了可接受的风险水平。
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方案》,确定土壤修复目标值为:砷20mg/kg,铅400 mg/kg,钴20 mg/kg,钒165 mg/kg,锰3640 mg/kg,萘25 mg/kg,苯并(a)蒽5.5 mg/kg,苯并(b)荧蒽5.5 mg/kg,苯并(a)芘0.55 mg/kg,茚并(1,2,3-cd)芘5.5 mg/kg,二苯并(a,h)蒽0.55 mg/kg,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42.2 mg/kg,石油烃(C10-C40)826 mg/kg,#苯7.2 mg/kg。地下水修复目标值为:氟化物2.0mg/L,锰1.5mg/L,挥发酚0.01mg/L,石油烃(C10-C40)0.6mg/L。
修复实施单位江苏大地 (略) 于2021年7月~2024年9月,修复单位完成了本项目的治理修复工作。现场实际 (略) 置的污染土壤方量为#.73m3。其中堆式 (略) 置的土壤方量为#.73 m3,回转窑 (略) 置的土壤方量为#.4m3,水泥窑外 (略) 置的土壤吨数为#.4吨。
效果评估单位 (略) 承接线材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的效果评估工作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收集、分析与该场地污染治理相关的资料, 并在实施过程中组织了多次现场踏勘。根据《重钢高速线材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一阶段)修复技术方案》(以下简称“《一阶段修复方案》”)、《重钢高速线材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二阶段)修复技术方案》(以下简称“《二阶段修复方案》”)及环境监理过程等资料和人员访谈,结合现场实际淸挖情况,对线材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进行效果评估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 (略) 级重点项目“南北干道”建设需要,在总体效果评估之前,于2023 年5月9 日, (略) (略) (略) 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本项 (略) 区域的效果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随后修复单位将 (略) 域移交 (略) 开展南北干道施工, (略) 域为本次效果评估范围。
本次效果评估范围为:①剩 (略) 域清挖修复后的基坑,包括:1号基坑、3号基坑、4号基坑、5号基坑、6号基坑、8号基坑( (略) 区)、9号基坑、#、#(#与#开挖后最终形成一个基坑)、#区块对应的基坑;②清洗后的大粒径石块及建渣堆体;③回转窑 (略) 理、堆式 (略) 理后的土壤堆体;④疑似污染土堆体;⑤潜在二 (略) ;⑥浅层滞水。
本阶段修复效果评估采样工作时间段为2022年6月~2024年10月,共采集土壤样品2054个(含223个平行样)土壤样品,其中,基坑坑底坑壁共采集1173个样品(含128个平行样,149个深层样), (略) 置后土壤堆体共采集134个样品(含16个平行样),疑似污染土堆体共采集488个样品(含53个平行样),大粒径石块及建渣堆体96个样品(含11个平行样),潜在二次污 (略) 共采集163个样品(含15个平行样,25个深层样);共采集浅层滞水样品44个(其中包含4个平行样);共采集固废样品96个样品(含11个平行样)。
土壤检测因子为本阶段修复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污染因子,包括:砷、铅、钴、钒、锰、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二苯并(a,h)蒽、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和#苯;固废检测因子包括:pH(无量纲)、总铅、砷、锰、苯并(a)芘、#苯;浅层滞水污染因子包括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烃(C10-C40)、锰。
通过对修复实施单位、环境监理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的核实,以及效果评估土壤样品的检测结果分析,我单位认为重钢高速线材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修复工程达到了预期目标,修复工程符合相关要求。
重钢高速线材厂原址场 (略) (略) (略) ,总占地面积213亩,共#.97m2。1950-1999年,场地内工业企业为小平炉炼钢厂,主要生产钢锭(钢坯);2000-2012年,重钢高线厂在场地内建厂,主要从事炼钢生产活动;2012年重钢高速线材厂停产搬迁,搬迁后场地内建构筑物已全部拆除, (略) 于闲置状态。根据《长江文化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规 (略) )文件,线材厂未来拟规划用途分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住混合用地(R2B1B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和公园绿地(G1)。
重庆川东南工 (略) 开展重钢高速线材厂原址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结论表明:第一类用地方式下,评估地块土壤中砷、铅、钴、钒、锰、萘、#苯、苯并[a]芘、苯并[a]蔥、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和石油烃(C10-C40)的风险超过了可接受的风险水平。
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方案》,确定土壤修复目标值为:砷20mg/kg,铅400 mg/kg,钴20 mg/kg,钒165 mg/kg,锰3640 mg/kg,萘25 mg/kg,苯并(a)蒽5.5 mg/kg,苯并(b)荧蒽5.5 mg/kg,苯并(a)芘0.55 mg/kg,茚并(1,2,3-cd)芘5.5 mg/kg,二苯并(a,h)蒽0.55 mg/kg,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42.2 mg/kg,石油烃(C10-C40)826 mg/kg,#苯7.2 mg/kg。地下水修复目标值为:氟化物2.0mg/L,锰1.5mg/L,挥发酚0.01mg/L,石油烃(C10-C40)0.6mg/L。
修复实施单位江苏大地 (略) 于2021年7月~2024年9月,修复单位完成了本项目的治理修复工作。现场实际 (略) 置的污染土壤方量为#.73m3。其中堆式 (略) 置的土壤方量为#.73 m3,回转窑 (略) 置的土壤方量为#.4m3,水泥窑外 (略) 置的土壤吨数为#.4吨。
效果评估单位 (略) 承接线材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的效果评估工作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收集、分析与该场地污染治理相关的资料, 并在实施过程中组织了多次现场踏勘。根据《重钢高速线材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一阶段)修复技术方案》(以下简称“《一阶段修复方案》”)、《重钢高速线材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二阶段)修复技术方案》(以下简称“《二阶段修复方案》”)及环境监理过程等资料和人员访谈,结合现场实际淸挖情况,对线材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进行效果评估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 (略) 级重点项目“南北干道”建设需要,在总体效果评估之前,于2023 年5月9 日, (略) (略) (略) 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本项 (略) 区域的效果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随后修复单位将 (略) 域移交 (略) 开展南北干道施工, (略) 域为本次效果评估范围。
本次效果评估范围为:①剩 (略) 域清挖修复后的基坑,包括:1号基坑、3号基坑、4号基坑、5号基坑、6号基坑、8号基坑( (略) 区)、9号基坑、#、#(#与#开挖后最终形成一个基坑)、#区块对应的基坑;②清洗后的大粒径石块及建渣堆体;③回转窑 (略) 理、堆式 (略) 理后的土壤堆体;④疑似污染土堆体;⑤潜在二 (略) ;⑥浅层滞水。
本阶段修复效果评估采样工作时间段为2022年6月~2024年10月,共采集土壤样品2054个(含223个平行样)土壤样品,其中,基坑坑底坑壁共采集1173个样品(含128个平行样,149个深层样), (略) 置后土壤堆体共采集134个样品(含16个平行样),疑似污染土堆体共采集488个样品(含53个平行样),大粒径石块及建渣堆体96个样品(含11个平行样),潜在二次污 (略) 共采集163个样品(含15个平行样,25个深层样);共采集浅层滞水样品44个(其中包含4个平行样);共采集固废样品96个样品(含11个平行样)。
土壤检测因子为本阶段修复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污染因子,包括:砷、铅、钴、钒、锰、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二苯并(a,h)蒽、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和#苯;固废检测因子包括:pH(无量纲)、总铅、砷、锰、苯并(a)芘、#苯;浅层滞水污染因子包括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烃(C10-C40)、锰。
通过对修复实施单位、环境监理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的核实,以及效果评估土壤样品的检测结果分析,我单位认为重钢高速线材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修复工程达到了预期目标,修复工程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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