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康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工业用地指标调整论证的公示
关于福建康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工业用地指标调整论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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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自然公示〔2024〕141号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福建康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工业用地指标调整论证的公示
根据福建 (略) 的申请和有关程序, (略) 自然资 (略) 于2024年11月1 (略) 行政服务中心502会议室召开《福建 (略) 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 (略) 规划专家(2名)、省市行业专家(3名)、 (略) 工业 (略) 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经与会专家代表会议审查和讨论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容积率由1.1-2.0(含1.1,2.0)调整为0.8-3.0(含0.8,3.0),建筑系数由40%-50%(含40%,50%)调整为20%-50%(含20%,50%),绿地率10%-20%(含10%,20%)不变。
为了更好完善设计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现编制单位已对论证结果进行修改完善, (略) 将按照规定程序对该项目容积率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便于利害人知悉该规划调整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略) 将该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福清侨乡报或福州晚报、 (略) 自然资 (略) (略) 站。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 (略) 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我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负责接收,联系电话:0591-*;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5层。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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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自然公示〔2024〕141号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福建康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工业用地指标调整论证的公示
根据福建 (略) 的申请和有关程序, (略) 自然资 (略) 于2024年11月1 (略) 行政服务中心502会议室召开《福建 (略) 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 (略) 规划专家(2名)、省市行业专家(3名)、 (略) 工业 (略) 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经与会专家代表会议审查和讨论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容积率由1.1-2.0(含1.1,2.0)调整为0.8-3.0(含0.8,3.0),建筑系数由40%-50%(含40%,50%)调整为20%-50%(含20%,50%),绿地率10%-20%(含10%,20%)不变。
为了更好完善设计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现编制单位已对论证结果进行修改完善, (略) 将按照规定程序对该项目容积率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便于利害人知悉该规划调整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略) 将该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福清侨乡报或福州晚报、 (略) 自然资 (略) (略) 站。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 (略) 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我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负责接收,联系电话:0591-*;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5层。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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