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2024年11月 (略) (略)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 (略) (略) 下沙街道和骥研发中心8幢 | 浙江 (略) | 浙 (略) | 浙江 (略) 主要从事高端低敏染发剂配方研究、活性成分化学原料的合成研究(5-[(2-羟*基)-氨基]-2-*苯酚、2-氯-5-*基-1,4-苯二铵、2-(4-氨基苯基)-5-氨基苯并咪唑、2,4-二氯-6-氨基间*酚盐酸盐)和化妆品天然活性成分植物萃取研究等,主要涉及合成、萃取、复配、分析等工序。项目不包含病毒、微生物的研究,不包含烈性传染病研究,不涉及转基因内容,不属于P3、P4实验室。 | \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废气:粉碎粉尘实验室内排放,(研发、分析)实验废气收集后经(模块化干式化学过滤器)+活性 (略) 理后引至项目所在大楼楼顶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其中氨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实验室综合废水(植物清洗废水、水浴废水、后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洗衣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 (略) (略) (略)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关标准。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 (略) ,采取消音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废一般包装材料、废RO膜)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指定的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样品、废催化剂、实验废液废渣、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前道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及废试剂、废耗材、废氧化铝、废活性炭即换即运, (略) 内暂存)存放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资质单 (略) 理。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金沙大道600号政务服务中心东4楼
2024年11月 (略) (略)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 (略) (略) 下沙街道和骥研发中心8幢 | 浙江 (略) | 浙 (略) | 浙江 (略) 主要从事高端低敏染发剂配方研究、活性成分化学原料的合成研究(5-[(2-羟*基)-氨基]-2-*苯酚、2-氯-5-*基-1,4-苯二铵、2-(4-氨基苯基)-5-氨基苯并咪唑、2,4-二氯-6-氨基间*酚盐酸盐)和化妆品天然活性成分植物萃取研究等,主要涉及合成、萃取、复配、分析等工序。项目不包含病毒、微生物的研究,不包含烈性传染病研究,不涉及转基因内容,不属于P3、P4实验室。 | \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废气:粉碎粉尘实验室内排放,(研发、分析)实验废气收集后经(模块化干式化学过滤器)+活性 (略) 理后引至项目所在大楼楼顶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其中氨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实验室综合废水(植物清洗废水、水浴废水、后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洗衣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 (略) (略) (略)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关标准。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 (略) ,采取消音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废一般包装材料、废RO膜)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指定的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样品、废催化剂、实验废液废渣、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前道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及废试剂、废耗材、废氧化铝、废活性炭即换即运, (略) 内暂存)存放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资质单 (略) 理。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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