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港监狱监管区生活用水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关于贵港监狱监管区生活用水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港北水批〔2024〕39号
广西壮 (略) 贵港监狱:
贵单位报来的关于办理贵港监 (略) 生活用水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相关材料已经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经审核符合取水许可条件,现批复意见如下:
一、贵港监 (略) (略) (略) 港城街道东山村,贵港监狱设计关押量 3000人,现状实际关押量2630人。本次申请取水主要用途为贵港监 (略) 生活用水。
本项目为已建项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类别为其他未列明国家机构(代码:9299)。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贵港监狱属于国家机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因此,同意该 (略) (略) 港城街道东山村贵港监狱范围内取水。
二、本项目取水水 (略) (略) 港城街道东山村贵港监狱范围内地下水,项目设置4个取水点。1#取水口坐标 :东经109°42"43",北纬23°05"53";2#取水口坐标 :东经109°42"48",北纬23°05"51";3#取水口坐标 :东经109°42"35"",北纬23°05"57";4#取水口坐标 :东经109°42"41",北纬23°05"51"。取水流量0.022m3/s,最大取水量790m3/d,用水量为545m3/a。取用水流程为:地下水→潜水泵提水→清水池→水处理设备→供水泵房→ (略) → (略) 各用水点。经现场调查,该水源出水量稳定,水量丰富,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三、该项目取水主要用于生活用水,单位生活人均用水量为 72(m3/人·a),符合《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23)中监狱用水定额先进值≤120(m3/人·a)的用水要求,用水满足地方用水标准要求。项目用水定额满足规范及行业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19.#m3。
四、该项目用水满足广西壮 (略) 用水标准。项目节水潜力挖掘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你公司在运行期应落实《贵港监 (略) 生活用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措施。
五、请你单位在项目改建工程完成后并按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后, (略) 核验。核验通过后,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方可正式取水。
六、项目正式取水后,请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广西壮 (略) 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取水管理,按时报送取用水情况,及时维护取水计量设施,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并于每年12月31 (略) 报送年度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
七、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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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水批〔2024〕39号
广西壮 (略) 贵港监狱:
贵单位报来的关于办理贵港监 (略) 生活用水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相关材料已经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经审核符合取水许可条件,现批复意见如下:
一、贵港监 (略) (略) (略) 港城街道东山村,贵港监狱设计关押量 3000人,现状实际关押量2630人。本次申请取水主要用途为贵港监 (略) 生活用水。
本项目为已建项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类别为其他未列明国家机构(代码:9299)。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贵港监狱属于国家机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因此,同意该 (略) (略) 港城街道东山村贵港监狱范围内取水。
二、本项目取水水 (略) (略) 港城街道东山村贵港监狱范围内地下水,项目设置4个取水点。1#取水口坐标 :东经109°42"43",北纬23°05"53";2#取水口坐标 :东经109°42"48",北纬23°05"51";3#取水口坐标 :东经109°42"35"",北纬23°05"57";4#取水口坐标 :东经109°42"41",北纬23°05"51"。取水流量0.022m3/s,最大取水量790m3/d,用水量为545m3/a。取用水流程为:地下水→潜水泵提水→清水池→水处理设备→供水泵房→ (略) → (略) 各用水点。经现场调查,该水源出水量稳定,水量丰富,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三、该项目取水主要用于生活用水,单位生活人均用水量为 72(m3/人·a),符合《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23)中监狱用水定额先进值≤120(m3/人·a)的用水要求,用水满足地方用水标准要求。项目用水定额满足规范及行业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19.#m3。
四、该项目用水满足广西壮 (略) 用水标准。项目节水潜力挖掘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你公司在运行期应落实《贵港监 (略) 生活用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措施。
五、请你单位在项目改建工程完成后并按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后, (略) 核验。核验通过后,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方可正式取水。
六、项目正式取水后,请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广西壮 (略) 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取水管理,按时报送取用水情况,及时维护取水计量设施,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并于每年12月31 (略) 报送年度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
七、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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