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管理范围线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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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管理范围线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公告

(略) 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管理范围线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经《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管理范围线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批复》(涵政综〔2024〕83号)批准实施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线和河湖 (略) 规划的通知》(闽水函〔2020〕173号)工作要求,现 (略) 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管理范围线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已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线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略) 负责河道管理范围线的监督,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管执法、住建、交通运输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河道管理范围线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 (略) 违法行为的职责。

已划定的 (略) 规划按照河湖岸线的自然属性、经济社会功能属性以及保护和利用要求分别划分为岸 (略) 、岸 (略) 、岸 (略) 和岸线开 (略) 等不同功能 (略) 段,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征求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略) 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管理范围线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经《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管理范围线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批复》(涵政综〔2024〕83号)批准实施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线和河湖 (略) 规划的通知》(闽水函〔2020〕173号)工作要求,现 (略) 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管理范围线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已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线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略) 负责河道管理范围线的监督,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管执法、住建、交通运输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河道管理范围线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 (略) 违法行为的职责。

已划定的 (略) 规划按照河湖岸线的自然属性、经济社会功能属性以及保护和利用要求分别划分为岸 (略) 、岸 (略) 、岸 (略) 和岸线开 (略) 等不同功能 (略) 段,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征求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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