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新都区雅丽涂料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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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新都区雅丽涂料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原新都区雅丽涂料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 (略) 雅丽涂料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原新都雅丽涂料厂地 (略) (略) 龙桥镇 (略) 11组(现属新繁街道管辖),地块总面积为9333m2,四至范围为北至郑达衬布厂(物流储存),东至精汇批发部(物流储存),南邻排水沟, (略)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4°2′32.533″、北纬30°48′47.271″。经调查,历史企业涉 (略) 雅丽涂料厂 (略) 瑞加达货运部2家企业, (略) 雅丽涂料厂已于2019年12月停止生产,2020年1月,地块流转 (略) 瑞加达货运部作为仓储、物流用地进行使用。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本地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本地块内存在有可能污染源,本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存在有可能污染源。

本地块内部有可能污染源为 (略) 雅丽涂料厂生产车间(包括危 (略) 域)、原料库房、成品库房。主要环境污染风险表现为地面破损导致的物料泄漏,可能造成对本地块地下水、土壤环境的污染。土壤潜在特征污染物为pH、挥发性有机物(苯、#苯、二#苯)、半挥发性有机物(蒽、荧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萘)、石油烃(C10-C40)、锰、钼、铊、总铬、锑、铍、钴;地下水潜在特征污染物为pH、石油类、挥发性酚类、苯、#苯、二#苯、铍、锑、镍、钴、钼、铊、蒽、荧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萘。

外部可能污染源特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苯、#苯、二#苯)、石油烃(C10-C40)。

最有可能导致地块内污染物迁移的环境因素为大气降水和地面防渗措施破损污染物下渗,引起场内污染物向四周及地下迁移和扩散,最终导致地块土壤、地下水及周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

本地块本次调查共采集1次土壤样品,布设实际采样点位9个(包括1个对照点位和8个监测点位),实际共采集土壤样品29份。根据监测结果,本地块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监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调查共涉及地下水点位3个,其中1个对照点位,2个监测点位。各点位所有检出项目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准限值。

通过对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采样进行分析,可以确认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不开展下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委托单位: (略) 瑞加达货运部

编制单位:四川 (略)

联系人:邹雪

联系邮箱:*@*q.com

, (略)

关于《原新都区雅丽涂料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 (略) 雅丽涂料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原新都雅丽涂料厂地 (略) (略) 龙桥镇 (略) 11组(现属新繁街道管辖),地块总面积为9333m2,四至范围为北至郑达衬布厂(物流储存),东至精汇批发部(物流储存),南邻排水沟, (略)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4°2′32.533″、北纬30°48′47.271″。经调查,历史企业涉 (略) 雅丽涂料厂 (略) 瑞加达货运部2家企业, (略) 雅丽涂料厂已于2019年12月停止生产,2020年1月,地块流转 (略) 瑞加达货运部作为仓储、物流用地进行使用。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本地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本地块内存在有可能污染源,本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存在有可能污染源。

本地块内部有可能污染源为 (略) 雅丽涂料厂生产车间(包括危 (略) 域)、原料库房、成品库房。主要环境污染风险表现为地面破损导致的物料泄漏,可能造成对本地块地下水、土壤环境的污染。土壤潜在特征污染物为pH、挥发性有机物(苯、#苯、二#苯)、半挥发性有机物(蒽、荧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萘)、石油烃(C10-C40)、锰、钼、铊、总铬、锑、铍、钴;地下水潜在特征污染物为pH、石油类、挥发性酚类、苯、#苯、二#苯、铍、锑、镍、钴、钼、铊、蒽、荧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萘。

外部可能污染源特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苯、#苯、二#苯)、石油烃(C10-C40)。

最有可能导致地块内污染物迁移的环境因素为大气降水和地面防渗措施破损污染物下渗,引起场内污染物向四周及地下迁移和扩散,最终导致地块土壤、地下水及周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

本地块本次调查共采集1次土壤样品,布设实际采样点位9个(包括1个对照点位和8个监测点位),实际共采集土壤样品29份。根据监测结果,本地块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监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调查共涉及地下水点位3个,其中1个对照点位,2个监测点位。各点位所有检出项目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准限值。

通过对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采样进行分析,可以确认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不开展下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委托单位: (略) 瑞加达货运部

编制单位:四川 (略)

联系人: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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