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洋后学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48号)及《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标到相关规划用地环境要求方可开发利用。因该地块在用地变更前未对土壤环境情况开展调查工作,所以本次对地块用地开展污染状况补充调查,补充论证地块土壤环境符合现用地要求。 (略) 洋后学校通过询价等工作,最终确定福建省 (略) 为该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单位。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 (略) 洋后学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项目地块
用地面积:1968m2
地块地址: (略) (略) 洋后镇洋后村
地块四至:北至山地, (略) ,南至洋后学校教师周转宿舍,东至山地
中心经纬度:东经118.#°,北纬26.#°
地块规划:服务设施用地(R12)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分阶段开展。本次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历史及现状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并结合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论
形成的主要成果如下:
(1)根据所收集到的岩土勘察报告、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等相关信息,证实调查地块最初地类为洋后村居民建设用地,本地块和相邻地块未发生过土壤污染等情况;地块历史上无规模化养殖场、工矿企业、有毒有害物质储存 (略) 等污染源;地块内部无 (略) 、输油管线、燃气管线 (略) 通过,无地埋 (略) 理设施,不存在管线、沟渠泄露的可能性。
(2)调查地块1km范围内西南侧有一家工业企业,污染源通过类比分析,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木制加工厂位于地块主导风向下风向、地下水下游,企业生产工艺简单。因此,地块基本不受木制加工厂影响。
(3)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4)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锰、锌元素检测结果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通过调查检测表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综合结论: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合现场快筛结果, (略) 洋后学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项目地块内 (略) 域历史上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判断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建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四、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 (略)
联系人:王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48号)及《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标到相关规划用地环境要求方可开发利用。因该地块在用地变更前未对土壤环境情况开展调查工作,所以本次对地块用地开展污染状况补充调查,补充论证地块土壤环境符合现用地要求。 (略) 洋后学校通过询价等工作,最终确定福建省 (略) 为该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单位。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 (略) 洋后学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项目地块
用地面积:1968m2
地块地址: (略) (略) 洋后镇洋后村
地块四至:北至山地, (略) ,南至洋后学校教师周转宿舍,东至山地
中心经纬度:东经118.#°,北纬26.#°
地块规划:服务设施用地(R12)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分阶段开展。本次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历史及现状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并结合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论
形成的主要成果如下:
(1)根据所收集到的岩土勘察报告、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等相关信息,证实调查地块最初地类为洋后村居民建设用地,本地块和相邻地块未发生过土壤污染等情况;地块历史上无规模化养殖场、工矿企业、有毒有害物质储存 (略) 等污染源;地块内部无 (略) 、输油管线、燃气管线 (略) 通过,无地埋 (略) 理设施,不存在管线、沟渠泄露的可能性。
(2)调查地块1km范围内西南侧有一家工业企业,污染源通过类比分析,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木制加工厂位于地块主导风向下风向、地下水下游,企业生产工艺简单。因此,地块基本不受木制加工厂影响。
(3)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4)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锰、锌元素检测结果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通过调查检测表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综合结论: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合现场快筛结果, (略) 洋后学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项目地块内 (略) 域历史上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判断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建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四、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 (略)
联系人: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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