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LED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禅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LED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略) LED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南街 (略) (略) (略) (略) 1号楼103室 邮 编:* 联系电话:0757-* 传 真: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LED灯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略) 乐平镇强业大道13号天粤科技园5栋901、902、1001、13栋104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LED灯建设项目选址位于 (略) (略) 乐平镇强业大道13号天粤科技园5栋901、902、1001、13栋104(13栋104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9′4.081″,北纬23°16′13.561″;5栋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9′5.751″,北纬23°16′11.54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2687.26平方米,建筑面积3676.33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LED灯,年产LED灯1000吨/年、塑料配件400吨/年。项目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7.5小时,年工作248天,劳动定员37人,均 (略) 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生活污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佛山三水中心科技园南 (略) 理厂进水水质两者较严者后引至佛山三水中心科技园南 (略) (略) 理。项目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项目加热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回流焊、焊线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印刷、回流焊、点胶、密封、自然晾干、钢网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76-2022)表3排放限值。项目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三)项目通过采取有效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交有资 (略) 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 (略) 理。生活垃圾交由相关部 (略) 理。 |
2024年11月29日 |
佛山市禅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LED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略) LED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南街 (略) (略) (略) (略) 1号楼103室 邮 编:* 联系电话:0757-* 传 真: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LED灯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略) 乐平镇强业大道13号天粤科技园5栋901、902、1001、13栋104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LED灯建设项目选址位于 (略) (略) 乐平镇强业大道13号天粤科技园5栋901、902、1001、13栋104(13栋104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9′4.081″,北纬23°16′13.561″;5栋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9′5.751″,北纬23°16′11.54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2687.26平方米,建筑面积3676.33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LED灯,年产LED灯1000吨/年、塑料配件400吨/年。项目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7.5小时,年工作248天,劳动定员37人,均 (略) 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生活污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佛山三水中心科技园南 (略) 理厂进水水质两者较严者后引至佛山三水中心科技园南 (略) (略) 理。项目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项目加热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回流焊、焊线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印刷、回流焊、点胶、密封、自然晾干、钢网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76-2022)表3排放限值。项目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三)项目通过采取有效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交有资 (略) 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 (略) 理。生活垃圾交由相关部 (略) 理。 |
2024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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