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共享电动车相关文件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废止共享电动车相关文件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法律规定,为营造桐庐县良好营商环境,我局决定废止2023年4月18日与 (略) 签订的《合作协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关于废止共享电动车相关文件的公告.pdf

2.终止合作协议书.pdf

桐庐县综合 (略)

2024年11月29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法律规定,为营造桐庐县良好营商环境,我局决定废止2023年4月18日与 (略) 签订的《合作协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关于废止共享电动车相关文件的公告.pdf

2.终止合作协议书.pdf

桐庐县综合 (略)

2024年11月2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