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一期)
地点: (略) 承留镇卫河村
建设单位: (略) 精神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内容:详见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芦院长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一期)
地点: (略) 承留镇卫河村
建设单位: (略) 精神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内容:详见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芦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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