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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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一期)

地点: (略) 承留镇卫河村

建设单位: (略) 精神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内容:详见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芦院长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一期)

地点: (略) 承留镇卫河村

建设单位: (略) 精神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内容:详见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芦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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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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