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岐岭镇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岐岭镇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岐岭镇人民政府: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的通知》(闽财综便函〔2024〕10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岐岭镇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11-*-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略) 岐岭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岐岭镇龙湖村、井下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改造提升岐岭镇龙湖村活动中心约450平方米,建设户外全民健身场所约300平方米,建设龙湖村、井下村2米宽游步道约3380米;建设配套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 (略) 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0日
(略) (略) 岐岭镇人民政府: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的通知》(闽财综便函〔2024〕10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岐岭镇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11-*-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略) 岐岭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岐岭镇龙湖村、井下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改造提升岐岭镇龙湖村活动中心约450平方米,建设户外全民健身场所约300平方米,建设龙湖村、井下村2米宽游步道约3380米;建设配套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 (略) 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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