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年产无纺布55000吨项目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年产无纺布55000吨项目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石狮 (略) 依法对( (略) (略) 年产无纺布#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无纺布#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祥芝镇 (略) 157号(石狮高新技术产 (略) )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无纺布#吨项目选址于 (略) (略) 祥芝镇 (略) 157号(石狮高新技术产 (略) ),项目用地面积#m2,自有厂房建筑面积#m2。购置5条无纺布生产流水线,引进混料机、螺杆挤出机、干燥机、烘干机、轧机、成网机、卷绕机、分切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规模为年产无纺布#吨,总投资#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 (略) 理 (略) (略) 纳入石 (略) (略) (略) 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拟对产生有机 (略) 域采取密闭措施,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进入催化燃烧装置(RCO)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废气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
项目边角料、废次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略) 、滤渣、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物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导热油、废润滑油暂、废抹布存于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单位定期进 (略) 置;废包装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在落实好各项固 (略) 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略) 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 (略) 窗口
邮编:#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石狮 (略) 依法对( (略) (略) 年产无纺布#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无纺布#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祥芝镇 (略) 157号(石狮高新技术产 (略) )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无纺布#吨项目选址于 (略) (略) 祥芝镇 (略) 157号(石狮高新技术产 (略) ),项目用地面积#m2,自有厂房建筑面积#m2。购置5条无纺布生产流水线,引进混料机、螺杆挤出机、干燥机、烘干机、轧机、成网机、卷绕机、分切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规模为年产无纺布#吨,总投资#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 (略) 理 (略) (略) 纳入石 (略) (略) (略) 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拟对产生有机 (略) 域采取密闭措施,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进入催化燃烧装置(RCO)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废气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
项目边角料、废次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略) 、滤渣、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物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导热油、废润滑油暂、废抹布存于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单位定期进 (略) 置;废包装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在落实好各项固 (略) 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略) 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 (略)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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