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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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 (略) 废气焚烧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0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略)

电子邮箱: *@*ttp://**

通讯地址:桓台县便民中心 (略) 窗口,邮编(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废气焚烧炉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山东 (略) (略) 新时代锅炉房北侧。

山东 (略)

山东恒生环 (略)

一、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拟投资(略)元,利旧 (略) 原有废气焚烧炉等设备及配套设施 7 台(套),依托现有配套公用辅助工程,将清河 (略) 火 (略) 中的富余可燃气体增压后进入焚烧炉燃烧,燃烧产生热量进行回收利用,副产9.8Mpa、540℃蒸汽150t/h。

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 (略) 备案(项目代码:2409-(略)-89-02-(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 (略)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一)焚烧炉焚烧烟气经 SCR 脱 (略) 理后通过1根 6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表1中重 (略) 标准要求;非(略)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相关标准要求;氨逃逸浓度奥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指南》((略))SCR脱硝技术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厂界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 -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 VOCs 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要求。

(二)项目焚烧炉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循环排污 (略) 污水进入企业现有近零排 (略) 理。

(三)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项目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 (略) 置。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 (略) 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按照要求对各风险源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 (略) 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变更、申领工作。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 (略) 废气焚烧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0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略)

电子邮箱: *@*ttp://**

通讯地址:桓台县便民中心 (略) 窗口,邮编(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废气焚烧炉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山东 (略) (略) 新时代锅炉房北侧。

山东 (略)

山东恒生环 (略)

一、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拟投资(略)元,利旧 (略) 原有废气焚烧炉等设备及配套设施 7 台(套),依托现有配套公用辅助工程,将清河 (略) 火 (略) 中的富余可燃气体增压后进入焚烧炉燃烧,燃烧产生热量进行回收利用,副产9.8Mpa、540℃蒸汽150t/h。

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 (略) 备案(项目代码:2409-(略)-89-02-(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 (略)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一)焚烧炉焚烧烟气经 SCR 脱 (略) 理后通过1根 6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表1中重 (略) 标准要求;非(略)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相关标准要求;氨逃逸浓度奥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指南》((略))SCR脱硝技术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厂界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 -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 VOCs 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要求。

(二)项目焚烧炉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循环排污 (略) 污水进入企业现有近零排 (略) 理。

(三)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项目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 (略) 置。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 (略) 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按照要求对各风险源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 (略) 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变更、申领工作。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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