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歙县四方再生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利用废铝生产新型铝合金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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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歙县四方再生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利用废铝生产新型铝合金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 (略) 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歙县徽 (略) 71号

邮 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歙县 (略) 年产*吨利用废铝生产新型铝合金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歙环字〔2024〕68号

2024年11月29日

附:歙环字〔2024〕68号 歙县 (略) 年产*吨利用废铝生产新型铝合金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 (略) 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歙县徽 (略) 71号

邮 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歙县 (略) 年产*吨利用废铝生产新型铝合金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歙环字〔2024〕68号

2024年11月29日

附:歙环字〔2024〕68号 歙县 (略) 年产*吨利用废铝生产新型铝合金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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