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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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达拉特旗 (略) 香料及精细化工建设项目(变更)

鄂尔多斯达拉特经 (略) 达拉特产业园三垧梁 (略)

达拉特旗 (略)

(略) 绿城 (略)

2023年6月, (略) (略) 出具了《关于达拉特旗 (略) 香料及精细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字〔2023〕130号),项目新建生产车间3座,分别生产对羟基苯*腈800吨/年、间硝基苯*酸800吨/年、氟已酸45吨/年,副产全氟已环醚,同时新建其他公辅工程。本次拟对产品进行调整变动,变更后对羟基苯*腈生产规模仍为800吨/年,新增邻氨基苯*酸*酯1500吨/年、5-*基吡嗪-2-羧酸200吨/年。变更后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罐区等以及配套的储运、公用、辅助及环保工程等。变更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 (略) 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施等均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邻氨基苯*酸*酯生产中废气主要为酰胺化反应、酯化反应、*醇回收废气,其中酯化反应不凝气及*醇回收不凝气经冷 (略) 理后,与其他废气经“车间冷凝器冷凝+二级水吸收+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5-*基吡嗪-2-羧酸生产中废气主要为环合反应、调酸、精制工段废气,其中精制工段粉碎筛分废气经布袋除 (略) 理后,与其他废气经“车间冷凝器冷凝+二级水吸收+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氯化氢、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三氯*烷排放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类建设项目》(*)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EG)计算值。对羟基苯*腈生产中废气主要为腈化反应、蒸馏、干燥工段废气,其中腈化反应废气经盐酸 (略) 理,干燥废气经布袋除 (略) 理,预处理后的废气与其他废气经“车间冷凝器冷凝+二级水吸收+二级活性炭(吸脱附)”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经二级 (略) 置后,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危废暂存库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略) 理废气经“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氨、硫化氢、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备用燃气锅炉采用国际领先低氮燃烧技术,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贮罐均为密封储罐,气温高 (略) 进行喷淋,降低贮罐温度,贮罐产生的大小呼吸废 (略) 理后排放;选用密封性能良好的设备和管件,在设置安装方面必须严格控制装置动、静密封点泄漏率,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附录C限值要求,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略) 理、回收利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 (略) 理及回用系统。*醇回收废水、离心废水、碱吸收废水、 (略) 理 (略) 理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 (略) (略) 理站进行三效蒸 (略) 理,蒸发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水、生活污水进 (略) 理站调节池调节水量后,经“反应池(水质pH调节)+铁碳微电解+混凝沉淀+UASB+接触氧化+斜板沉淀+混凝沉淀”处理满足标准 (略) (略) (略) 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对一般固废和危险废 (略) 置,同时做好转运台账,不得乱弃。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要求, (略) (略) 防渗措施,并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确保及时 (略) (略) 渗漏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达拉特旗 (略) 香料及精细化工建设项目(变更)

鄂尔多斯达拉特经 (略) 达拉特产业园三垧梁 (略)

达拉特旗 (略)

(略) 绿城 (略)

2023年6月, (略) (略) 出具了《关于达拉特旗 (略) 香料及精细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字〔2023〕130号),项目新建生产车间3座,分别生产对羟基苯*腈800吨/年、间硝基苯*酸800吨/年、氟已酸45吨/年,副产全氟已环醚,同时新建其他公辅工程。本次拟对产品进行调整变动,变更后对羟基苯*腈生产规模仍为800吨/年,新增邻氨基苯*酸*酯1500吨/年、5-*基吡嗪-2-羧酸200吨/年。变更后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罐区等以及配套的储运、公用、辅助及环保工程等。变更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 (略) 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施等均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邻氨基苯*酸*酯生产中废气主要为酰胺化反应、酯化反应、*醇回收废气,其中酯化反应不凝气及*醇回收不凝气经冷 (略) 理后,与其他废气经“车间冷凝器冷凝+二级水吸收+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5-*基吡嗪-2-羧酸生产中废气主要为环合反应、调酸、精制工段废气,其中精制工段粉碎筛分废气经布袋除 (略) 理后,与其他废气经“车间冷凝器冷凝+二级水吸收+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氯化氢、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三氯*烷排放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类建设项目》(*)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EG)计算值。对羟基苯*腈生产中废气主要为腈化反应、蒸馏、干燥工段废气,其中腈化反应废气经盐酸 (略) 理,干燥废气经布袋除 (略) 理,预处理后的废气与其他废气经“车间冷凝器冷凝+二级水吸收+二级活性炭(吸脱附)”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经二级 (略) 置后,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危废暂存库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略) 理废气经“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氨、硫化氢、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备用燃气锅炉采用国际领先低氮燃烧技术,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贮罐均为密封储罐,气温高 (略) 进行喷淋,降低贮罐温度,贮罐产生的大小呼吸废 (略) 理后排放;选用密封性能良好的设备和管件,在设置安装方面必须严格控制装置动、静密封点泄漏率,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附录C限值要求,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略) 理、回收利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 (略) 理及回用系统。*醇回收废水、离心废水、碱吸收废水、 (略) 理 (略) 理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 (略) (略) 理站进行三效蒸 (略) 理,蒸发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水、生活污水进 (略) 理站调节池调节水量后,经“反应池(水质pH调节)+铁碳微电解+混凝沉淀+UASB+接触氧化+斜板沉淀+混凝沉淀”处理满足标准 (略) (略) (略) 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对一般固废和危险废 (略) 置,同时做好转运台账,不得乱弃。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要求, (略) (略) 防渗措施,并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确保及时 (略) (略) 渗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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