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区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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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新区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第二次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聊城?新 (略) 聊 (略) 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聊 (略) 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聊城?新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端智能装备产 (略) B18

项目概况:项目建筑面积约7120平方米。 (略) 7套、移载机5台、电池包输送线4条、数控机床1套、电池包检测系统2套等设备共480台(套),进行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回收拆解循环再利用(略)套退役车用动力锂电池包。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聊城?新 (略)

联系人:周总 电话:(略)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

编制单位: (略) 深科 (略)

联系人:赵工 电话:(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1:直接在 (略) 站下载-附件:公众意见表

链接2: (略) 盘链接:http://**,提取码:rngd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和途径(电子版):公众可以通过E-mail方式提交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收件邮箱:(略)@qq.com;

提交方式和途径(纸质版):公众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山东省聊城经济技 (略) (略) 西育新印刷厂办公楼3028室,收件人:赵工,(略)。





聊城?新 (略) 2024年11月29日

,聊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第二次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聊城?新 (略) 聊 (略) 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聊 (略) 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聊城?新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端智能装备产 (略) B18

项目概况:项目建筑面积约7120平方米。 (略) 7套、移载机5台、电池包输送线4条、数控机床1套、电池包检测系统2套等设备共480台(套),进行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回收拆解循环再利用(略)套退役车用动力锂电池包。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聊城?新 (略)

联系人:周总 电话:(略)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

编制单位: (略) 深科 (略)

联系人:赵工 电话:(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1:直接在 (略) 站下载-附件:公众意见表

链接2: (略) 盘链接:http://**,提取码:rngd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和途径(电子版):公众可以通过E-mail方式提交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收件邮箱:(略)@qq.com;

提交方式和途径(纸质版):公众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山东省聊城经济技 (略) (略) 西育新印刷厂办公楼3028室,收件人:赵工,(略)。





聊城?新 (略)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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