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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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2024版

大埔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2024版)

(征求意见稿)

为优化畜禽养 (略) ,有效管控畜禽养殖业污染,促进我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略) 条例》以及《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大埔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等最新规划成果及我县实际情况,对畜禽养 (略) 划分进行完善调整,方案主要成果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划分方案适用于大埔县境内畜禽养 (略) 的划定及养殖污染防治。

二、划分的主要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改);

(5)《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8)《中华人民 (略) 法》(2017年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略) 条例》(2017年修改);

(11)《风 (略) 条例》(2016年修订);

(1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

(1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略) 令〔2011〕第593号);

(14)《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略) 令〔2013〕第639号);

(1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略) 令〔2013〕第643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正);

(17)《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修订);

(18)《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

(19)《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20)《广东省基本农 (略) 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

(21)《 (略) 条例》(2023年修正);

(2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相关标准规范、规划文件

(1)《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2024);

(3)《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

(4)《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梅市府函〔2022〕30号);

5)《广东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

(6)《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6)《关 (略) 31个建制镇饮用水 (略) 划分方案的函》(粤环函〔2002〕102号);

(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 (略) 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17号);

(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 部分饮用水水 (略) 的批复》(粤府函〔2018〕428号);

(9)《大埔县第二自来水厂饮用水水 (略) 划分方案》;

(10)《大埔县部分乡镇饮用水水 (略) 划定及优化调整技术报告》;

(11)《 (略) 人民政府关于梅 (略) 级自 (略) 总体规划(2024—2033年)的批复》(梅市府函〔2024〕111号);

(12)《 (略) 自然保护地规划(2021-2035年);

(13)《 (略)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14)《大埔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15)《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粤府函〔2023〕245号);

(1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309号);

(17)《大埔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埔农农函〔2024〕28号);

(18)《大埔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规划》;

(19)《 (略) 大 (略) 规划调整方案(2021年)》;

(20)《大埔县畜禽养 (略) 划分修订方案(2020年)》(埔府办〔2020〕8号);

(21)其他相关的规范、规划、文件。

三、术语与定义

(1)畜禽

本方案所指“畜禽”,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 (略) 批准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2) (略)

根据《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 (略) 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污染物排放的 (略) 域。

(3) (略)

(略) 是 (略) 内 (略) (略) 域。新(扩)建养殖场应当位于 (略) ,须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防疫条件、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要求。

(4)禁养对象

本方案所指“养殖场”包括畜禽养殖场、 (略) 及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参照执行)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粤农农规〔2019〕10号),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及散养户的规模标准如下:

①畜禽养殖专业户

畜禽养殖专业户是指符合国家、广东省规定的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即在同一地点、达到以下规模之一的畜禽养殖行为:

1.生猪年出栏 50 至 499 头或存栏 30 至 299 头;

2.肉鸡年出栏 2000 至 9999 只或存栏 1000 至 4999 只;

3.蛋鸡存栏 500 至 1999 只;

4.奶牛存栏 5 至 99 头;

5.肉牛年出栏 10 至 49 头或存栏 20 至 99 头;

6.肉羊年出栏 30 至 99 只或存栏 30 至 99 只;

7.肉鸭年出栏 2000 至 9999 只或存栏 1000 至 4999 只;

8.肉鹅年出栏 1000 至 4999 只或存栏 500 至 2499 只;

9.肉鸽年出栏 # 至 # 只或存栏 2000 至 9999 只;

10.肉兔年出栏 500 至 1999 只或存栏 250 至 999 只;

11.蜜蜂养殖 100 至 199 群;

12.其他畜禽的规模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②畜禽养殖场、 (略)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是指符合国家、广东省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小区),即在同一地点、达到以下规模之一的畜禽养殖行为:

1.生猪年出栏 500 头或存栏 300 头以上;

2.肉鸡年出栏 # 只或存栏 5000 只以上;

3.蛋鸡存栏 2000 只以上;

4.奶牛存栏 100 头以上;

5.肉牛年出栏 50 头或存栏 100 头以上;

6.肉羊年出栏 100 只或存栏 100 只以上;

7.肉鸭年出栏 # 只或存栏 5000 只以上;

8.肉鹅年出栏 5000 只或存栏 2500 只以上;

9.肉鸽年出栏 # 只或存栏 # 只以上;

10.肉兔年出栏 2000 只或存栏 1000 只以上;

11.蜜蜂养殖 200 群以上;

12.其他畜禽的规模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 (略) 划定范围及相关依据

(1)饮用水 (略)

包括大埔县已取得批复饮用 (略) 以及《大埔县第二自来水厂饮用水水 (略) 划分方案(2024年)》及《大埔县部分乡镇饮用水水 (略) 划定及优化调整技术报告(2024年)》拟调整划定饮用水 (略) 的水域保护范围及#域保护范围,具体名单见附表1。

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

(2)自 (略)

包括《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梅 (略) 级自 (略) 总体规划(2024-2033年)》以及《大埔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划定的大埔县各类自 (略) (不含依法划定的生 (略) )的边界范围。自 (略) 名单见附表2。

自 (略) 内原住居民在遵守自 (略) 有关规定,且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养殖规模的前提下,维持现有养殖状况,做好生态资源的保护工作。

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略) 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

(3)风 (略) :无。

(4)城 (略) 、文化教育科 (略) 等人 (略) 域

根据《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城 (略) 、文化教育科 (略) 等人 (略) 域划定的主要依据为“指根据城镇现行总体规划、动物防疫条件、卫生防护和大气环境保护距离等要求,因地制宜,兼顾城镇发展,科学 (略) 域”。

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 (略) 域边界, (略) 、建制镇以及各 (略) 等。本方案将《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14个乡镇和丰溪林场的城镇集 (略) (城镇开发边界)确定为人 (略) ,划 (略) 。

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 (略) 域

①基本农 (略)

包括《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大埔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略) 域。

划分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等。

②森林公园

包括《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大埔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中划定的大埔县内14个森林公园的边界范围。森林公园名单见附表3。

按照《国家林 (略) 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林保规[2023]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 (略) 关于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3]11号),森林公园内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养殖规模的前提下,开展养殖活动,修筑生产生活设施。

划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

③文物保护单位

包括大埔县内已认定的 (略)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名单见附表4。

划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

(略) 、铁路两侧建 (略)

包括大埔县境内现 (略) 两侧外延 (略) 域范围、国道两侧外延 (略) 域范围、省道两侧外延 (略) 域范围、县道两侧外延 (略) 域范 (略) 两侧外延 (略) 域范围。 (略) 、铁路名单见附表5。

划定依据:《中华人民 (略) 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略) 条例》等。

重要河流、湖库水域及周边范围

包括大埔县境内韩江、梅江、汀江、梅潭河、漳溪河、小靖河等所有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及其两侧外延200 (略) 域,以及大埔境内所有水库(含青溪水库、双溪水库、三河坝水库)水域及正常水位线向#纵深200米范围。

划定依据:《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等。

⑥其他。

五、部门分工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畜禽养殖场业主必须切实依法承担治理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各镇(场)、县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相关工作:

1、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洲瑞林场、光德林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调查、统计、宣传及整治行动,制订详细计划,组织 (略) 内整治工作,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并做好整治后的巡查和防范工作。

2、县 (略) :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督导和服务,开展推广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技术,加快推广农村沼气工程,强化监督,提高畜禽粪便利用率。

3、 (略) (略) (略) :负责禽畜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略) 没有环评审批手续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生猪养殖场以及偷排、直排造成污染的畜禽养殖场;协助县 (略) 、 (略) 、 (略) 、各镇(场)等单位,共同确认搬迁、关闭对象;指导确 (略) 的范围,负责清理主河道及水库周边的所有排污口。

4、 (略) :负责督促各镇(场)清除主河道内、库区内在整治中产生的所有漂浮物、障碍物。

5、 (略) :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资金保障。

6、县 (略) :指导各镇按有关法律法规对符合畜禽养殖用地管理规定的项目用地进行备案审核,并将符合规定的设施农用地备案信息在省、部监管系统上图入库;督促各镇依法 (略) 不 (略) 三线、畜禽养殖用地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7、 (略) :加强对林地兴办畜禽养殖场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非法占用林地的养殖场。

8、 (略) :依据政府有关部门送达的书面协助执行文件和行政决定书,协助政府部门按停电程序对证照不齐和逾期未搬迁关闭的养殖场实施断电。

9、县市场 (略) :负责对列入关闭的养殖场(户)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10、县公安、司法、信访、宣传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协同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宣传、维稳等工作。

六、主要管理要求

1、 (略) 内禁止从事畜禽养殖业,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略) 划定前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所,由各镇(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关闭或搬迁。 (略) 内现有畜禽养殖场在实施关停转迁前,不得扩大饲养规模(种类和数量),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削减排污总量或进行污染物综合利用。

2、 (略) 内畜禽养殖场搬迁完成后,各镇(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后续的跟踪和巡查,对违法 (略) 内建设养殖单元的要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并予 (略) 罚,及时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反弹”、“复养”现象发生。

3、新(扩)建养殖场应当位于 (略) ,须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防疫条件、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要求。

4、各镇(场)人民政府要 (略) 内的各行政村将畜禽散养户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散养户的养殖设施进行监督性管理。各行政村要督促散养户做好粪污收集措施,做到养殖废物全部资源化利用,且尽量远离取水口,不得向水体直接倾倒畜禽粪便和排放养殖废水,不得将粪污随意堆放和排放,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确保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平安有序。

5、本方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略) 划定后原则上5年内不作调整,需要调整的应根据《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规定开展工作。

6、本 (略) (略) (略) 和县 (略) 依据相应职责共同解释。

附表1 大埔县饮用水 (略) 名单

序号

(略) 所在地

(略) 名称和级别

水域保护范围

#域保护范围

依据文件

1

湖寮镇

山丰饮用水水 (略)

一级

山丰水库全部水域。

山丰水库正常水位线向#纵深200米范围内#域范围。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 (略) 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17号)

2

百侯镇

上炉仔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

枫朗镇

双溪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双溪村水源地全部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4

枫朗镇

仙子下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全部河段;水城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二级

水域长度为一 (略) 下边界向下延伸200米;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二 (略) #与沿岸长度不小于一 (略) 和二 (略) 水 (略) 河长,沿岸纵深范围自一 (略) #域和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5

大东镇

家荣大坑口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大坑口取水口上游全部河段及下游100米;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的#城范围。

二级

水域长度为一 (略) 下边界向下延伸200米;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6

大东镇

老虎石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老虎石取水口上游全部河段及下游100米;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的#域范围。

二级

水域长度为一 (略) 下边界向下延伸200米;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一洪水 (略) 域。

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7

西河镇

东方线背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东方线背引水陂以上全部水域;水城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8

西河镇

汶水湖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汶水湖水源地全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9

西河镇

帽龙岗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帽龙岗水源地全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0

西河镇

上黄砂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上黄砂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以上全部水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二级

水域长度为一 (略) 下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1

西河镇

横溪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横溪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2

西河镇

东塘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东塘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3

茶阳镇

花窗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花窗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4

青溪镇

溪口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溪口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5

青溪镇

高墩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高墩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6

青溪镇

嶂上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嶂上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7

三河镇

余里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余里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8

三河镇

良江村鸟猛斗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良江村鸟猛斗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3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9

三河镇

汇城村、柏树村(大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汇城付、柏树村(大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0

大麻镇

小留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小留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1

大麻镇

青里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青里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2

银江镇

冠山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冠山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3

银江镇

明德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明德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4

银江镇

明新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明新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5

洲瑞镇

楠杞窝水库饮用水 (略)

一级

楠杞窝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

正常水位线向#域纵深至流域分水岭。

26

洲瑞镇

赤水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赤水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7

高陂镇

合溪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合溪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8

高陂镇

坪溪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坪溪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9

高陂镇

平原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平原村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游全部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二级

水域长度为一 (略) 下边界向下游延身200米;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0

高陂镇

陶溪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500米和下游100米河段的水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域范围。

二级

水域长度为一 (略) 上边界向上游延身2500米、下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二 (略) #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一 (略) 和二 (略) 水 (略) 河长,沿岸纵深范围自一 (略) #域和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1

高陂镇

大塘坝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大塘坝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2

高陂镇

党溪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500米和下游100米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一 (略) 水域沿岸纵深水平距离为100米#域范围。

二级

一 (略) 上边界向上游延伸2500米、下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二 (略) #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一 (略) 和二 (略) 水 (略) 河长,沿岸纵深范围自一 (略) #域和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

33

高陂镇

九龙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九龙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4

高陂镇

古野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古野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5

高陂镇

埔田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埔田村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游全部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二级

水域长度为一 (略) 下边界外向下延伸200米;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遇洪水 (略) 域。

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6

高陂镇

三岗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三岗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7

高陂镇

岩霞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岩霞饮用水源地全部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8

高陂镇

五家輋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五家輋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游全部河段;水域电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二级

水域长度为一 (略) 下边界外的其余河段;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9

桃源镇

团结饮用水 (略)

一级

团结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

正常水位线向#域纵深至流域分水岭。

40

光德镇

澄坑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澄坑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41

光德镇

上、下漳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上、下漳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42

光德镇

九社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九社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城宽度为5年一调洪水所能淹没的反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43

银江镇

明新高礤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明新高礤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交度为5年一避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44

大埔县

梅潭大埔段饮用水水 (略)

一级

梅潭河海珠大桥取水口上游1500米至下游350米之间长1850 米的水域。

相应一 (略) 水域两岸向#纵深50米的#域或至22 (略) 路肩的#域。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 部分饮用水水 (略) 的批复》(粤府函〔2018〕428号)划定

二级

梅潭河海珠大桥河段取水口至上游 4000 米(曲滩电站坝址)河段,除一 (略) 范围外的水域。

相应一 (略) #域和二 (略) 水域两岸向#纵深1000米或至沿河第一重山脊线分水 (略) 内#域。

45

茶阳镇

大埔县第二自来水厂饮用水水 (略)

一级

取水口上游1000米,取水口下游100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航道除外)。

相应一 (略) 水域两岸向#纵深50米的#域,但不超过县道X961、乡道Y123临水一侧坡面#域。

《大埔县第二自来水厂饮用水水 (略) 划分方案》(2024年)划定

二级

取水口上游3000米,取水口下游300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一 (略) 及航道除外)。

相应一 (略) #域和二 (略) 水域两岸向#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46

茶阳镇

汀江茶阳镇饮用水水 (略)

一级

取水口至上游1000米,取水口至下游100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

相应一 (略) 水域两岸向#纵深50米但不超过省道S (略) 用地范围临水一侧的#域(公路除外)。

《大埔县部分乡镇饮用水水 (略) 划定及优化调整技术报告》(2024年)划定

二级

取水口至上游3000米,取水口至下游300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一 (略) 河道范围除外)。

右岸#域范围:一 (略) 右岸和二 (略) 水域右岸向#纵深1000米内#域范围;左岸#域范围:二 (略) 水域左岸至省道S (略) 用地范围临水一侧的#域(公路除外)。

47

光德镇

上坪饮用水水 (略)

一级

取水口至上游整条山溪水范围(约1200米)

右岸# (略) :一 (略) 水域右岸向#纵深50米或 (略) 临水一侧#域( (略) 除外);左岸# (略) :一 (略) 左岸向#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二级

一级保护水域上溯至东北侧支流整条山溪水域范围约700米。

一 (略) 右岸#域和二 (略) 水域两岸纵深范围1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48

枫朗镇

枫朗镇东城饮用水水 (略)

一级

--

取水井1#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的圆 (略) 域范围;取水井2#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的圆 (略) 域范围(大潮高速高架桥除外)

49

大东镇

大东镇岩东饮用水水 (略)

一级

取水口至上游整条山溪水域约450米范围。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5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内的#域集雨范围。

50

高陂镇

大埔县韩江高陂镇罗基段饮用水水 (略)

一级

取水口至上游1000米,取水口至下游100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航道除外)。

相应一 (略) 水域两岸向#纵深50米的#域,但不超过省道S (略) 、县道X (略) 临水一侧坡面#域(公路除外)。

二级

取水口至上游3000米,取水口至下游300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一 (略) 及航道除外)。

左岸#域范围:一 (略) 左岸#域和二 (略) 水域左岸向#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右岸#域范围:二 (略) 水域至右岸防洪堤或省道S (略) 临水一侧坡面#域(省道S (略) 除外)

51

大麻镇

大埔县韩江大麻镇饮用水水 (略)

一级

韩江大麻镇林坑桥取水口上游1000 米,取水口至下游 100 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航道除外)。

相应一 (略) 水域两岸向#纵深50米的#域,但不超过国道G235、县道X0 (略) 用地范围临水一侧的#域(公路除外)。

《关 (略) 31个建制镇饮用水 (略) 划分方案的函》(粤环函〔2002〕102号)划定、《大埔县部分乡镇饮用水水 (略) 划定及优化调整技术报告》(2024年)调整

二级

韩江大麻镇林坑桥取水口至上游4800米(三河大桥),取水口至下游300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一 (略) 水域范围除外)。

相应一 (略) #域和二 (略) 水域两岸向#纵深1000米的#域,但不超过 (略) 肩邻水一侧及流域分水岭范围。

52

茶阳镇

大丰坑饮用水 (略)

一级

正常水位线下全部水域。

一 (略) 水域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域或至流域分水岭。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 (略) 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17号)划定、《大埔县部分乡镇饮用水水 (略) 划定及优化调整技术报告》(2024年)取消

二级

-

整个流域(一 (略) (略) 域)

53

三河镇

船坊坑饮用水 (略)

一级

船坊坑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

正常水位线向#域纵深至流域分水岭。

54

光德镇

梅子坪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梅子坪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附表2 大埔县自 (略) 名单

序号

自然保护地名称

(略)

级别

1

梅 (略) 级自 (略)

青溪镇

地方级

2

梅州丰溪地方级自 (略)

丰溪林场、茶阳镇

地方级

3

梅州大埔大仁岽地方级自 (略)

西河镇、湖寮镇

地方级

4

梅州大埔寮岗地方级自 (略)

大麻镇、湖寮镇

地方级

5

梅州大埔龙坪咀地方级自 (略)

大东镇、枫朗镇、西河镇

地方级

6

梅州大埔帽山地方级自 (略)

湖寮镇、高陂镇、百侯镇

地方级

7

梅州大埔三河坝地方级自 (略)

三河镇、茶阳镇、青溪镇

地方级

8

梅州大埔天井凹地方级自 (略)

银江镇

地方级

附表3 大埔县森林公园名单

序号

自然保护地名称

(略)

类型

级别

1

广东阴那山国家森林公园

大麻镇、银江镇

森林公园

国家级

2

梅州双髻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湖寮镇、大麻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3

梅州五虎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湖寮镇、三河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4

梅州大埔飞天马地方级森林公园

西河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5

梅州大埔金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茶阳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6

梅州大埔灵岩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洲瑞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7

梅州大埔龙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银江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8

梅州大埔马佛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百侯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9

梅州大埔鸟子石地方级森林公园

桃源镇、光德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10

梅州大埔青溪地方级森林公园

青溪镇、茶阳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11

梅州大埔寨公坑地方级森林公园

西河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12

梅州大埔长寿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青溪镇、茶阳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13

梅州大埔梓里地方级森林公园

三河镇、大麻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14

梅州大埔三河地方级湿地公园

三河镇、大麻镇、高陂镇

湿地公园

地方级

附表4 大埔县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名称

(略)

级别

类别

1

大埔泰安楼

湖寮龙岗

国家级

古建筑

2

大埔肇庆堂

百侯侯南

国家级

近现代建筑

3

联丰花萼楼

大东联丰

国家级

古建筑

4

大埔光禄第

西河车龙

国家级

古建筑

5

父子进士牌坊

茶阳学前街

国家级

古建筑

6

三河中山纪念堂

三河汇城

国家级

近现代建筑

7

节烈坊(奕世流芳)

湖寮龙岗

省级

古建筑

8

森堂公祠

湖寮新村

省级

近现代建筑

9

通议第

湖寮新寨

省级

古建筑

10

延庆堂

湖寮莒村

省级

近现代建筑

11

江东小筑

湖寮岭下

省级

近现代建筑

12

通议大夫第

百侯侯南

省级

古建筑

13

莲瑞流馨

百侯侯南

省级

古建筑

14

中议大夫第

百侯侯南

省级

古建筑

15

(略) 工作委员会机关旧址

枫朗大埔角

省级

革命旧址

16

罗明故居

枫朗坎下

省级

革命旧址

17

拱辰楼

高陂银滩

省级

古建筑

18

闽 (略) 党委和边纵活动旧址

光德上漳

省级

革命旧址

19

辅德堂

西河北塘

省级

古建筑

20

邹鲁故居敬爱堂

茶阳花窗

省级

近现代建筑

21

一斗堂

茶阳长兴

省级

古建筑

22

大埔县工农革命 (略) 旧址

茶阳街道

省级

革命旧址

23

中共中央至 (略) 秘密交通线棣萼楼中转站旧址

青溪蕉坑

省级

革命旧址

24

中共中央至 (略) 秘密交通线缵诒堂中转站旧址

(略)

省级

革命旧址

25

中央红色交通线大埔段

青溪、茶阳

省级

革命旧址

26

八一起义军三河坝战役烈士纪念碑

三河汇东

省级

革命旧址

27

华萼楼

三河汇城

省级

近现代建筑

28

人境庐建筑群

湖寮双坑

市级

古建筑

29

莒村州司马第

湖寮莒村

市级

古建筑

30

中宪第

湖寮龙岗

市级

古建筑

31

采芹小筑

湖寮双坑

市级

近现代建筑

32

密坑棣萼楼

湖寮密坑

市级

近现代建筑

33

笙曹筱筑

百侯侯北

市级

近现代建筑

34

史庐

枫朗石圳

市级

近现代建筑

35

中翰第

高陂党溪

市级

古建筑

36

武颂庐

高陂古田

市级

近现代建筑

37

仲裕楼

西河漳北

市级

古建筑

38

资政第

西河车龙

市级

近现代建筑

39

宜斋公祠

西河北塘

市级

近现代建筑

40

振德楼

西河北塘

市级

近现代建筑

41

椿森第

茶阳街道

市级

近现代建筑

42

(略) 苏维埃政府旧址高乾昭稳堂

茶阳茅坪

市级

革命旧址

43

茶阳旋庐

茶阳街道

市级

近现代建筑

44

太宁义训堂

茶阳太宁

市级

革命旧址

45

余里古窑址

三河余里

市级

古遗址

46

杰庐

三河梓里

市级

近现代建筑

47

八一起义军三河坝战役指挥部旧址田氏宗祠

三河镇汇东村

市级

革命旧址

48

宽裕居

大麻小留

市级

古建筑

49

怡和书室

大麻大留

市级

近现代建筑

50

恭下宜慎山庄

大麻恭下

市级

革命旧址

51

粤东地委机关旧址胜坑爱庐居

银江胜坑

市级

革命旧址

52

何如璋墓

湖寮长新

县级

古墓葬

53

小有洞天石刻

湖寮双坑

县级

石刻

54

文武阁

虎山中学背

县级

古建筑

55

盘湖庵

湖寮双髻山

县级

古建筑

56

广福宫

湖寮黎家坪

县级

古建筑

57

承坤堂

湖寮古城

县级

古建筑

58

无影塔

湖寮龙岗

县级

古建筑

59

磊英阁

湖寮龙岗

县级

古建筑

60

南山聚秀

湖寮莒村

县级

近现代建筑

61

曰庐

湖寮双坑

县级

近现代建筑

62

炼青小筑

湖寮长教

县级

近现代建筑

63

山丰摩崖石刻

湖寮大安

县级

石刻

64

两云公祠

湖寮古城

县级

古建筑

65

步中公祠

湖寮河腰

县级

古建筑

66

蔡仙圳石刻

百侯旧寨

县级

石刻

67

太史第

百侯南山

县级

古建筑

68

太史第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69

海源楼

百侯侯南

县级

近现代建筑

70

关西世胄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71

衢亨

百侯侯北

县级

古建筑

72

太史第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73

素谦公祠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74

企南轩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75

南麓公祠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76

百忍楼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77

进士第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78

永思堂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79

茂庐

百侯侯南

县级

近现代建筑

80

垣印德星

百侯侯北

县级

古建筑

81

景足东南

百侯侯南

县级

近现代建筑

82

萧氏宗祠

百侯侯北

县级

古建筑

83

南阳毓秀

百侯侯北

县级

近现代建筑

84

毓秀居

百侯镇侯南村

市级

古建筑

85

儒宗衍庆

百侯镇侯北村

县级

古建筑

86

炽昌堂

枫朗镇枫朗村

县级

古建筑

87

安贞楼

枫朗镇上木村

县级

古建筑

88

总觉流徽

枫朗镇王兰村

市级

古建筑

89

溪背坪罗氏宗祠

枫朗镇溪背坪村

县级

古建筑

90

杨缵绪墓

大东坪山

县级

古墓葬

91

坪山大夫第

大东坪山

县级

古建筑

92

世奕庐

高陂平原

县级

近现代建筑

93

中共大埔县委扩大会议旧址通德流芳

高陂北坑

县级

革命旧址

94

古野革命烈士纪念碑

高陂古田

县级

革命旧址

95

璧合楼

高陂党溪

县级

古建筑

96

德昌堂

光德富岭

县级

古建筑

97

敦裕堂

桃源新东

县级

古建筑

98

敦本堂

桃源新东

县级

古建筑

99

古大存革命活动旧址叶庐

桃源镇新东村

市级

革命旧址

100

谢族黎夫人墓

西河和平

县级

古墓葬

101

寅弼楼

西河镇上黄砂村

县级

古建筑

102

大埔老县城

茶阳学前街

县级

古建筑

103

詹学传墓

茶阳长兴

县级

古墓葬

104

茶 (略)

茶阳街道

县级

古建筑

105

紫薇世第

茶阳安乐

县级

古建筑

106

南宋宰相郑清之夫人墓

茶阳太宁

县级

古墓葬

107

饶四郎墓

茶阳角庵

县级

古墓葬

108

诒谷堂

茶阳街道

县级

古建筑

109

孝友堂

茶阳街道

县级

古建筑

110

中 (略) 五级党委旧址

青溪桃林

市级

革命旧址

111

调和桥

青溪镇青溪村

县级

古建筑

112

御史第

青溪坪砂

县级

古建筑

113

荣封第

青溪镇长丰村

县级

古建筑

114

三河城

三河汇城

县级

古建筑

115

翁万达墓

三河汇城

县级

古墓葬

116

锦山古道

三河五丰

县级

古遗址

117

凤西塔

三河汇城

县级

古建筑

118

吴与言墓

三河五丰

县级

古墓葬

119

太史第

大麻恭州

县级

古建筑

120

德馨世守

大麻敬里

县级

近现代建筑

121

省斋第

大麻大留

县级

近现代建筑

122

抗建居

大麻大留

县级

近现代建筑

123

中兰资政第

大麻中兰

县级

古建筑

124

竹楼祠

银江昆仑

县级

古建筑

125

庆安居

银江昆仑

县级

古建筑

126

灵岩寺

洲瑞南村

县级

古建筑

127

助吾庐

洲瑞下营

县级

近现代建筑

128

大东辉萼堂

大东镇福光村

县级

古建筑

129

青溪育德堂

青溪镇蕉坑村

县级

古建筑

附表5 大埔 (略) 、铁路名单

附表5-1 大埔 (略) 、国道、省道、 (略) 线表

序号

线路编号

线路名称

大埔境内里程(km)

(略)

1

S12

梅龙高速

48.17

2

S11

大潮高速

37.37

3

S62

大漳高速支线

32.66

国道、省道

1

G235

新海线

100.96

2

S221

长上线

36.48

3

S222

坑梅线

78.73

4

S224

雁五线

9.50

5

S227

下龙线

165.40

6

S332

三平线

41.42

7

S333

大梅线

67.67

县道

1

X006

恭下-三岗

46.38

2

X047

莒村-隔背

93.43

3

X072

茶阳至高陂

57.49

4

X946

下西线

8.28

5

X951

洲砂线

10.03

6

X973

石溪线

20.66

附表5-2 (略) 路线表

序号

线路名称

(略)

备注

1

(略)

青溪镇、三河镇

(略)


附表6 大埔县主干河流、中型水库名单

附表6-1 大埔县主干河流信息表

序号

河流名称

大埔县境内

水质

目标

主导

功能

起点

终点

河长/km

1

韩江

大埔三河坝

银江口(北铺)

17

农用、航运

银江口(北铺)

大埔丰顺交界

28

2

梅江

梅县大埔交界

大埔三河坝

20

农用、航运

3

汀江

大埔青溪(闽粤省界)

大埔三河坝

55

农用

4

梅潭河

闽粤省界

大埔湖寮镇

52.5

农用、饮用

大埔湖寮镇

大埔汀江口

30.5

农用

5

漳溪河

闽粤省界

茶阳仙基桥

34.3

农用

6

小靖河

大埔上坪斜

茶阳镇仙居桥

29

农用

相关资料来源:《大埔县水资源保护规划 (2018-2030 年)》、《广东省地表水环 (略) 划》(粤环〔2011〕14号)。

附表6-2 大埔县中型水库信息表

序号

水库名称

所在水系

总库容

水质目标

主导功能

1

青溪水库

汀江

7950

/

2

双溪水库

梅潭河

9406

/

3

三河坝水库

梅潭河

1990

发电、农用

相关资料来源:《大埔县水资源保护规划 (2018-2030 年)》;三河坝水库水质目标按《广东省地表水环 (略) 划》(粤环〔2011〕14号)要求确定。

附图1 大埔县畜禽养殖划 (略) 分布图(2024年版)


1.png



附图2 大埔县畜禽养殖划 (略) 更新调整前后对比图

2.png



大埔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2024版)

(征求意见稿)

为优化畜禽养 (略) ,有效管控畜禽养殖业污染,促进我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略) 条例》以及《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大埔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等最新规划成果及我县实际情况,对畜禽养 (略) 划分进行完善调整,方案主要成果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划分方案适用于大埔县境内畜禽养 (略) 的划定及养殖污染防治。

二、划分的主要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改);

(5)《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8)《中华人民 (略) 法》(2017年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略) 条例》(2017年修改);

(11)《风 (略) 条例》(2016年修订);

(1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

(1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略) 令〔2011〕第593号);

(14)《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略) 令〔2013〕第639号);

(1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略) 令〔2013〕第643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正);

(17)《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修订);

(18)《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

(19)《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20)《广东省基本农 (略) 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

(21)《 (略) 条例》(2023年修正);

(2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相关标准规范、规划文件

(1)《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2024);

(3)《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

(4)《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梅市府函〔2022〕30号);

5)《广东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

(6)《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6)《关 (略) 31个建制镇饮用水 (略) 划分方案的函》(粤环函〔2002〕102号);

(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 (略) 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17号);

(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 部分饮用水水 (略) 的批复》(粤府函〔2018〕428号);

(9)《大埔县第二自来水厂饮用水水 (略) 划分方案》;

(10)《大埔县部分乡镇饮用水水 (略) 划定及优化调整技术报告》;

(11)《 (略) 人民政府关于梅 (略) 级自 (略) 总体规划(2024—2033年)的批复》(梅市府函〔2024〕111号);

(12)《 (略) 自然保护地规划(2021-2035年);

(13)《 (略)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14)《大埔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15)《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粤府函〔2023〕245号);

(1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309号);

(17)《大埔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埔农农函〔2024〕28号);

(18)《大埔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规划》;

(19)《 (略) 大 (略) 规划调整方案(2021年)》;

(20)《大埔县畜禽养 (略) 划分修订方案(2020年)》(埔府办〔2020〕8号);

(21)其他相关的规范、规划、文件。

三、术语与定义

(1)畜禽

本方案所指“畜禽”,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 (略) 批准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2) (略)

根据《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 (略) 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污染物排放的 (略) 域。

(3) (略)

(略) 是 (略) 内 (略) (略) 域。新(扩)建养殖场应当位于 (略) ,须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防疫条件、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要求。

(4)禁养对象

本方案所指“养殖场”包括畜禽养殖场、 (略) 及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参照执行)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粤农农规〔2019〕10号),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及散养户的规模标准如下:

①畜禽养殖专业户

畜禽养殖专业户是指符合国家、广东省规定的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即在同一地点、达到以下规模之一的畜禽养殖行为:

1.生猪年出栏 50 至 499 头或存栏 30 至 299 头;

2.肉鸡年出栏 2000 至 9999 只或存栏 1000 至 4999 只;

3.蛋鸡存栏 500 至 1999 只;

4.奶牛存栏 5 至 99 头;

5.肉牛年出栏 10 至 49 头或存栏 20 至 99 头;

6.肉羊年出栏 30 至 99 只或存栏 30 至 99 只;

7.肉鸭年出栏 2000 至 9999 只或存栏 1000 至 4999 只;

8.肉鹅年出栏 1000 至 4999 只或存栏 500 至 2499 只;

9.肉鸽年出栏 # 至 # 只或存栏 2000 至 9999 只;

10.肉兔年出栏 500 至 1999 只或存栏 250 至 999 只;

11.蜜蜂养殖 100 至 199 群;

12.其他畜禽的规模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②畜禽养殖场、 (略)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是指符合国家、广东省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小区),即在同一地点、达到以下规模之一的畜禽养殖行为:

1.生猪年出栏 500 头或存栏 300 头以上;

2.肉鸡年出栏 # 只或存栏 5000 只以上;

3.蛋鸡存栏 2000 只以上;

4.奶牛存栏 100 头以上;

5.肉牛年出栏 50 头或存栏 100 头以上;

6.肉羊年出栏 100 只或存栏 100 只以上;

7.肉鸭年出栏 # 只或存栏 5000 只以上;

8.肉鹅年出栏 5000 只或存栏 2500 只以上;

9.肉鸽年出栏 # 只或存栏 # 只以上;

10.肉兔年出栏 2000 只或存栏 1000 只以上;

11.蜜蜂养殖 200 群以上;

12.其他畜禽的规模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 (略) 划定范围及相关依据

(1)饮用水 (略)

包括大埔县已取得批复饮用 (略) 以及《大埔县第二自来水厂饮用水水 (略) 划分方案(2024年)》及《大埔县部分乡镇饮用水水 (略) 划定及优化调整技术报告(2024年)》拟调整划定饮用水 (略) 的水域保护范围及#域保护范围,具体名单见附表1。

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

(2)自 (略)

包括《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梅 (略) 级自 (略) 总体规划(2024-2033年)》以及《大埔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划定的大埔县各类自 (略) (不含依法划定的生 (略) )的边界范围。自 (略) 名单见附表2。

自 (略) 内原住居民在遵守自 (略) 有关规定,且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养殖规模的前提下,维持现有养殖状况,做好生态资源的保护工作。

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略) 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

(3)风 (略) :无。

(4)城 (略) 、文化教育科 (略) 等人 (略) 域

根据《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城 (略) 、文化教育科 (略) 等人 (略) 域划定的主要依据为“指根据城镇现行总体规划、动物防疫条件、卫生防护和大气环境保护距离等要求,因地制宜,兼顾城镇发展,科学 (略) 域”。

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 (略) 域边界, (略) 、建制镇以及各 (略) 等。本方案将《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14个乡镇和丰溪林场的城镇集 (略) (城镇开发边界)确定为人 (略) ,划 (略) 。

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 (略) 域

①基本农 (略)

包括《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大埔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略) 域。

划分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等。

②森林公园

包括《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大埔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中划定的大埔县内14个森林公园的边界范围。森林公园名单见附表3。

按照《国家林 (略) 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林保规[2023]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 (略) 关于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3]11号),森林公园内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养殖规模的前提下,开展养殖活动,修筑生产生活设施。

划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

③文物保护单位

包括大埔县内已认定的 (略)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名单见附表4。

划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

(略) 、铁路两侧建 (略)

包括大埔县境内现 (略) 两侧外延 (略) 域范围、国道两侧外延 (略) 域范围、省道两侧外延 (略) 域范围、县道两侧外延 (略) 域范 (略) 两侧外延 (略) 域范围。 (略) 、铁路名单见附表5。

划定依据:《中华人民 (略) 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略) 条例》等。

重要河流、湖库水域及周边范围

包括大埔县境内韩江、梅江、汀江、梅潭河、漳溪河、小靖河等所有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及其两侧外延200 (略) 域,以及大埔境内所有水库(含青溪水库、双溪水库、三河坝水库)水域及正常水位线向#纵深200米范围。

划定依据:《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等。

⑥其他。

五、部门分工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畜禽养殖场业主必须切实依法承担治理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各镇(场)、县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相关工作:

1、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洲瑞林场、光德林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调查、统计、宣传及整治行动,制订详细计划,组织 (略) 内整治工作,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并做好整治后的巡查和防范工作。

2、县 (略) :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督导和服务,开展推广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技术,加快推广农村沼气工程,强化监督,提高畜禽粪便利用率。

3、 (略) (略) (略) :负责禽畜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略) 没有环评审批手续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生猪养殖场以及偷排、直排造成污染的畜禽养殖场;协助县 (略) 、 (略) 、 (略) 、各镇(场)等单位,共同确认搬迁、关闭对象;指导确 (略) 的范围,负责清理主河道及水库周边的所有排污口。

4、 (略) :负责督促各镇(场)清除主河道内、库区内在整治中产生的所有漂浮物、障碍物。

5、 (略) :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资金保障。

6、县 (略) :指导各镇按有关法律法规对符合畜禽养殖用地管理规定的项目用地进行备案审核,并将符合规定的设施农用地备案信息在省、部监管系统上图入库;督促各镇依法 (略) 不 (略) 三线、畜禽养殖用地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7、 (略) :加强对林地兴办畜禽养殖场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非法占用林地的养殖场。

8、 (略) :依据政府有关部门送达的书面协助执行文件和行政决定书,协助政府部门按停电程序对证照不齐和逾期未搬迁关闭的养殖场实施断电。

9、县市场 (略) :负责对列入关闭的养殖场(户)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10、县公安、司法、信访、宣传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协同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宣传、维稳等工作。

六、主要管理要求

1、 (略) 内禁止从事畜禽养殖业,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略) 划定前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所,由各镇(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关闭或搬迁。 (略) 内现有畜禽养殖场在实施关停转迁前,不得扩大饲养规模(种类和数量),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削减排污总量或进行污染物综合利用。

2、 (略) 内畜禽养殖场搬迁完成后,各镇(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后续的跟踪和巡查,对违法 (略) 内建设养殖单元的要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并予 (略) 罚,及时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反弹”、“复养”现象发生。

3、新(扩)建养殖场应当位于 (略) ,须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防疫条件、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要求。

4、各镇(场)人民政府要 (略) 内的各行政村将畜禽散养户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散养户的养殖设施进行监督性管理。各行政村要督促散养户做好粪污收集措施,做到养殖废物全部资源化利用,且尽量远离取水口,不得向水体直接倾倒畜禽粪便和排放养殖废水,不得将粪污随意堆放和排放,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确保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平安有序。

5、本方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略) 划定后原则上5年内不作调整,需要调整的应根据《畜禽养 (略) 划定技术指南》规定开展工作。

6、本 (略) (略) (略) 和县 (略) 依据相应职责共同解释。

附表1 大埔县饮用水 (略) 名单

序号

(略) 所在地

(略) 名称和级别

水域保护范围

#域保护范围

依据文件

1

湖寮镇

山丰饮用水水 (略)

一级

山丰水库全部水域。

山丰水库正常水位线向#纵深200米范围内#域范围。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 (略) 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17号)

2

百侯镇

上炉仔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

枫朗镇

双溪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双溪村水源地全部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4

枫朗镇

仙子下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全部河段;水城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二级

水域长度为一 (略) 下边界向下延伸200米;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二 (略) #与沿岸长度不小于一 (略) 和二 (略) 水 (略) 河长,沿岸纵深范围自一 (略) #域和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5

大东镇

家荣大坑口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大坑口取水口上游全部河段及下游100米;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的#城范围。

二级

水域长度为一 (略) 下边界向下延伸200米;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6

大东镇

老虎石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老虎石取水口上游全部河段及下游100米;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的#域范围。

二级

水域长度为一 (略) 下边界向下延伸200米;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一洪水 (略) 域。

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7

西河镇

东方线背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东方线背引水陂以上全部水域;水城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8

西河镇

汶水湖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汶水湖水源地全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9

西河镇

帽龙岗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帽龙岗水源地全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0

西河镇

上黄砂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上黄砂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以上全部水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二级

水域长度为一 (略) 下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1

西河镇

横溪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横溪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2

西河镇

东塘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东塘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3

茶阳镇

花窗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花窗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4

青溪镇

溪口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溪口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5

青溪镇

高墩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高墩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6

青溪镇

嶂上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嶂上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7

三河镇

余里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余里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8

三河镇

良江村鸟猛斗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良江村鸟猛斗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3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19

三河镇

汇城村、柏树村(大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汇城付、柏树村(大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0

大麻镇

小留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小留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1

大麻镇

青里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青里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2

银江镇

冠山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冠山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3

银江镇

明德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明德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4

银江镇

明新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明新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5

洲瑞镇

楠杞窝水库饮用水 (略)

一级

楠杞窝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

正常水位线向#域纵深至流域分水岭。

26

洲瑞镇

赤水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赤水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7

高陂镇

合溪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合溪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8

高陂镇

坪溪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坪溪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29

高陂镇

平原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平原村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游全部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二级

水域长度为一 (略) 下边界向下游延身200米;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0

高陂镇

陶溪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500米和下游100米河段的水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域范围。

二级

水域长度为一 (略) 上边界向上游延身2500米、下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二 (略) #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一 (略) 和二 (略) 水 (略) 河长,沿岸纵深范围自一 (略) #域和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1

高陂镇

大塘坝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大塘坝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2

高陂镇

党溪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500米和下游100米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一 (略) 水域沿岸纵深水平距离为100米#域范围。

二级

一 (略) 上边界向上游延伸2500米、下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二 (略) #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一 (略) 和二 (略) 水 (略) 河长,沿岸纵深范围自一 (略) #域和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

33

高陂镇

九龙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九龙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4

高陂镇

古野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古野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5

高陂镇

埔田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埔田村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游全部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二级

水域长度为一 (略) 下边界外向下延伸200米;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遇洪水 (略) 域。

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6

高陂镇

三岗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三岗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7

高陂镇

岩霞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岩霞饮用水源地全部河段;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8

高陂镇

五家輋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五家輋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游全部河段;水域电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二级

水域长度为一 (略) 下边界外的其余河段;水域宽度为一 (略) 向外10年一遇洪水 (略) 域。

二 (略) 水域向外10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39

桃源镇

团结饮用水 (略)

一级

团结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

正常水位线向#域纵深至流域分水岭。

40

光德镇

澄坑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澄坑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41

光德镇

上、下漳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上、下漳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42

光德镇

九社村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九社村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城宽度为5年一调洪水所能淹没的反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43

银江镇

明新高礤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明新高礤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交度为5年一避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44

大埔县

梅潭大埔段饮用水水 (略)

一级

梅潭河海珠大桥取水口上游1500米至下游350米之间长1850 米的水域。

相应一 (略) 水域两岸向#纵深50米的#域或至22 (略) 路肩的#域。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 部分饮用水水 (略) 的批复》(粤府函〔2018〕428号)划定

二级

梅潭河海珠大桥河段取水口至上游 4000 米(曲滩电站坝址)河段,除一 (略) 范围外的水域。

相应一 (略) #域和二 (略) 水域两岸向#纵深1000米或至沿河第一重山脊线分水 (略) 内#域。

45

茶阳镇

大埔县第二自来水厂饮用水水 (略)

一级

取水口上游1000米,取水口下游100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航道除外)。

相应一 (略) 水域两岸向#纵深50米的#域,但不超过县道X961、乡道Y123临水一侧坡面#域。

《大埔县第二自来水厂饮用水水 (略) 划分方案》(2024年)划定

二级

取水口上游3000米,取水口下游300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一 (略) 及航道除外)。

相应一 (略) #域和二 (略) 水域两岸向#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46

茶阳镇

汀江茶阳镇饮用水水 (略)

一级

取水口至上游1000米,取水口至下游100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

相应一 (略) 水域两岸向#纵深50米但不超过省道S (略) 用地范围临水一侧的#域(公路除外)。

《大埔县部分乡镇饮用水水 (略) 划定及优化调整技术报告》(2024年)划定

二级

取水口至上游3000米,取水口至下游300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一 (略) 河道范围除外)。

右岸#域范围:一 (略) 右岸和二 (略) 水域右岸向#纵深1000米内#域范围;左岸#域范围:二 (略) 水域左岸至省道S (略) 用地范围临水一侧的#域(公路除外)。

47

光德镇

上坪饮用水水 (略)

一级

取水口至上游整条山溪水范围(约1200米)

右岸# (略) :一 (略) 水域右岸向#纵深50米或 (略) 临水一侧#域( (略) 除外);左岸# (略) :一 (略) 左岸向#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二级

一级保护水域上溯至东北侧支流整条山溪水域范围约700米。

一 (略) 右岸#域和二 (略) 水域两岸纵深范围1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48

枫朗镇

枫朗镇东城饮用水水 (略)

一级

--

取水井1#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的圆 (略) 域范围;取水井2#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的圆 (略) 域范围(大潮高速高架桥除外)

49

大东镇

大东镇岩东饮用水水 (略)

一级

取水口至上游整条山溪水域约450米范围。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5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内的#域集雨范围。

50

高陂镇

大埔县韩江高陂镇罗基段饮用水水 (略)

一级

取水口至上游1000米,取水口至下游100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航道除外)。

相应一 (略) 水域两岸向#纵深50米的#域,但不超过省道S (略) 、县道X (略) 临水一侧坡面#域(公路除外)。

二级

取水口至上游3000米,取水口至下游300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一 (略) 及航道除外)。

左岸#域范围:一 (略) 左岸#域和二 (略) 水域左岸向#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右岸#域范围:二 (略) 水域至右岸防洪堤或省道S (略) 临水一侧坡面#域(省道S (略) 除外)

51

大麻镇

大埔县韩江大麻镇饮用水水 (略)

一级

韩江大麻镇林坑桥取水口上游1000 米,取水口至下游 100 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航道除外)。

相应一 (略) 水域两岸向#纵深50米的#域,但不超过国道G235、县道X0 (略) 用地范围临水一侧的#域(公路除外)。

《关 (略) 31个建制镇饮用水 (略) 划分方案的函》(粤环函〔2002〕102号)划定、《大埔县部分乡镇饮用水水 (略) 划定及优化调整技术报告》(2024年)调整

二级

韩江大麻镇林坑桥取水口至上游4800米(三河大桥),取水口至下游300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河道范围(一 (略) 水域范围除外)。

相应一 (略) #域和二 (略) 水域两岸向#纵深1000米的#域,但不超过 (略) 肩邻水一侧及流域分水岭范围。

52

茶阳镇

大丰坑饮用水 (略)

一级

正常水位线下全部水域。

一 (略) 水域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域或至流域分水岭。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 (略) 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17号)划定、《大埔县部分乡镇饮用水水 (略) 划定及优化调整技术报告》(2024年)取消

二级

-

整个流域(一 (略) (略) 域)

53

三河镇

船坊坑饮用水 (略)

一级

船坊坑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

正常水位线向#域纵深至流域分水岭。

54

光德镇

梅子坪饮用水 (略)

一级

水域长度为梅子坪饮用水源地全流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 (略) 域。

一 (略) 水域两岸纵深100米或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域范围。


附表2 大埔县自 (略) 名单

序号

自然保护地名称

(略)

级别

1

梅 (略) 级自 (略)

青溪镇

地方级

2

梅州丰溪地方级自 (略)

丰溪林场、茶阳镇

地方级

3

梅州大埔大仁岽地方级自 (略)

西河镇、湖寮镇

地方级

4

梅州大埔寮岗地方级自 (略)

大麻镇、湖寮镇

地方级

5

梅州大埔龙坪咀地方级自 (略)

大东镇、枫朗镇、西河镇

地方级

6

梅州大埔帽山地方级自 (略)

湖寮镇、高陂镇、百侯镇

地方级

7

梅州大埔三河坝地方级自 (略)

三河镇、茶阳镇、青溪镇

地方级

8

梅州大埔天井凹地方级自 (略)

银江镇

地方级

附表3 大埔县森林公园名单

序号

自然保护地名称

(略)

类型

级别

1

广东阴那山国家森林公园

大麻镇、银江镇

森林公园

国家级

2

梅州双髻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湖寮镇、大麻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3

梅州五虎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湖寮镇、三河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4

梅州大埔飞天马地方级森林公园

西河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5

梅州大埔金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茶阳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6

梅州大埔灵岩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洲瑞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7

梅州大埔龙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银江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8

梅州大埔马佛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百侯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9

梅州大埔鸟子石地方级森林公园

桃源镇、光德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10

梅州大埔青溪地方级森林公园

青溪镇、茶阳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11

梅州大埔寨公坑地方级森林公园

西河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12

梅州大埔长寿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青溪镇、茶阳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13

梅州大埔梓里地方级森林公园

三河镇、大麻镇

森林公园

地方级

14

梅州大埔三河地方级湿地公园

三河镇、大麻镇、高陂镇

湿地公园

地方级

附表4 大埔县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名称

(略)

级别

类别

1

大埔泰安楼

湖寮龙岗

国家级

古建筑

2

大埔肇庆堂

百侯侯南

国家级

近现代建筑

3

联丰花萼楼

大东联丰

国家级

古建筑

4

大埔光禄第

西河车龙

国家级

古建筑

5

父子进士牌坊

茶阳学前街

国家级

古建筑

6

三河中山纪念堂

三河汇城

国家级

近现代建筑

7

节烈坊(奕世流芳)

湖寮龙岗

省级

古建筑

8

森堂公祠

湖寮新村

省级

近现代建筑

9

通议第

湖寮新寨

省级

古建筑

10

延庆堂

湖寮莒村

省级

近现代建筑

11

江东小筑

湖寮岭下

省级

近现代建筑

12

通议大夫第

百侯侯南

省级

古建筑

13

莲瑞流馨

百侯侯南

省级

古建筑

14

中议大夫第

百侯侯南

省级

古建筑

15

(略) 工作委员会机关旧址

枫朗大埔角

省级

革命旧址

16

罗明故居

枫朗坎下

省级

革命旧址

17

拱辰楼

高陂银滩

省级

古建筑

18

闽 (略) 党委和边纵活动旧址

光德上漳

省级

革命旧址

19

辅德堂

西河北塘

省级

古建筑

20

邹鲁故居敬爱堂

茶阳花窗

省级

近现代建筑

21

一斗堂

茶阳长兴

省级

古建筑

22

大埔县工农革命 (略) 旧址

茶阳街道

省级

革命旧址

23

中共中央至 (略) 秘密交通线棣萼楼中转站旧址

青溪蕉坑

省级

革命旧址

24

中共中央至 (略) 秘密交通线缵诒堂中转站旧址

(略)

省级

革命旧址

25

中央红色交通线大埔段

青溪、茶阳

省级

革命旧址

26

八一起义军三河坝战役烈士纪念碑

三河汇东

省级

革命旧址

27

华萼楼

三河汇城

省级

近现代建筑

28

人境庐建筑群

湖寮双坑

市级

古建筑

29

莒村州司马第

湖寮莒村

市级

古建筑

30

中宪第

湖寮龙岗

市级

古建筑

31

采芹小筑

湖寮双坑

市级

近现代建筑

32

密坑棣萼楼

湖寮密坑

市级

近现代建筑

33

笙曹筱筑

百侯侯北

市级

近现代建筑

34

史庐

枫朗石圳

市级

近现代建筑

35

中翰第

高陂党溪

市级

古建筑

36

武颂庐

高陂古田

市级

近现代建筑

37

仲裕楼

西河漳北

市级

古建筑

38

资政第

西河车龙

市级

近现代建筑

39

宜斋公祠

西河北塘

市级

近现代建筑

40

振德楼

西河北塘

市级

近现代建筑

41

椿森第

茶阳街道

市级

近现代建筑

42

(略) 苏维埃政府旧址高乾昭稳堂

茶阳茅坪

市级

革命旧址

43

茶阳旋庐

茶阳街道

市级

近现代建筑

44

太宁义训堂

茶阳太宁

市级

革命旧址

45

余里古窑址

三河余里

市级

古遗址

46

杰庐

三河梓里

市级

近现代建筑

47

八一起义军三河坝战役指挥部旧址田氏宗祠

三河镇汇东村

市级

革命旧址

48

宽裕居

大麻小留

市级

古建筑

49

怡和书室

大麻大留

市级

近现代建筑

50

恭下宜慎山庄

大麻恭下

市级

革命旧址

51

粤东地委机关旧址胜坑爱庐居

银江胜坑

市级

革命旧址

52

何如璋墓

湖寮长新

县级

古墓葬

53

小有洞天石刻

湖寮双坑

县级

石刻

54

文武阁

虎山中学背

县级

古建筑

55

盘湖庵

湖寮双髻山

县级

古建筑

56

广福宫

湖寮黎家坪

县级

古建筑

57

承坤堂

湖寮古城

县级

古建筑

58

无影塔

湖寮龙岗

县级

古建筑

59

磊英阁

湖寮龙岗

县级

古建筑

60

南山聚秀

湖寮莒村

县级

近现代建筑

61

曰庐

湖寮双坑

县级

近现代建筑

62

炼青小筑

湖寮长教

县级

近现代建筑

63

山丰摩崖石刻

湖寮大安

县级

石刻

64

两云公祠

湖寮古城

县级

古建筑

65

步中公祠

湖寮河腰

县级

古建筑

66

蔡仙圳石刻

百侯旧寨

县级

石刻

67

太史第

百侯南山

县级

古建筑

68

太史第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69

海源楼

百侯侯南

县级

近现代建筑

70

关西世胄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71

衢亨

百侯侯北

县级

古建筑

72

太史第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73

素谦公祠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74

企南轩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75

南麓公祠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76

百忍楼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77

进士第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78

永思堂

百侯侯南

县级

古建筑

79

茂庐

百侯侯南

县级

近现代建筑

80

垣印德星

百侯侯北

县级

古建筑

81

景足东南

百侯侯南

县级

近现代建筑

82

萧氏宗祠

百侯侯北

县级

古建筑

83

南阳毓秀

百侯侯北

县级

近现代建筑

84

毓秀居

百侯镇侯南村

市级

古建筑

85

儒宗衍庆

百侯镇侯北村

县级

古建筑

86

炽昌堂

枫朗镇枫朗村

县级

古建筑

87

安贞楼

枫朗镇上木村

县级

古建筑

88

总觉流徽

枫朗镇王兰村

市级

古建筑

89

溪背坪罗氏宗祠

枫朗镇溪背坪村

县级

古建筑

90

杨缵绪墓

大东坪山

县级

古墓葬

91

坪山大夫第

大东坪山

县级

古建筑

92

世奕庐

高陂平原

县级

近现代建筑

93

中共大埔县委扩大会议旧址通德流芳

高陂北坑

县级

革命旧址

94

古野革命烈士纪念碑

高陂古田

县级

革命旧址

95

璧合楼

高陂党溪

县级

古建筑

96

德昌堂

光德富岭

县级

古建筑

97

敦裕堂

桃源新东

县级

古建筑

98

敦本堂

桃源新东

县级

古建筑

99

古大存革命活动旧址叶庐

桃源镇新东村

市级

革命旧址

100

谢族黎夫人墓

西河和平

县级

古墓葬

101

寅弼楼

西河镇上黄砂村

县级

古建筑

102

大埔老县城

茶阳学前街

县级

古建筑

103

詹学传墓

茶阳长兴

县级

古墓葬

104

茶 (略)

茶阳街道

县级

古建筑

105

紫薇世第

茶阳安乐

县级

古建筑

106

南宋宰相郑清之夫人墓

茶阳太宁

县级

古墓葬

107

饶四郎墓

茶阳角庵

县级

古墓葬

108

诒谷堂

茶阳街道

县级

古建筑

109

孝友堂

茶阳街道

县级

古建筑

110

中 (略) 五级党委旧址

青溪桃林

市级

革命旧址

111

调和桥

青溪镇青溪村

县级

古建筑

112

御史第

青溪坪砂

县级

古建筑

113

荣封第

青溪镇长丰村

县级

古建筑

114

三河城

三河汇城

县级

古建筑

115

翁万达墓

三河汇城

县级

古墓葬

116

锦山古道

三河五丰

县级

古遗址

117

凤西塔

三河汇城

县级

古建筑

118

吴与言墓

三河五丰

县级

古墓葬

119

太史第

大麻恭州

县级

古建筑

120

德馨世守

大麻敬里

县级

近现代建筑

121

省斋第

大麻大留

县级

近现代建筑

122

抗建居

大麻大留

县级

近现代建筑

123

中兰资政第

大麻中兰

县级

古建筑

124

竹楼祠

银江昆仑

县级

古建筑

125

庆安居

银江昆仑

县级

古建筑

126

灵岩寺

洲瑞南村

县级

古建筑

127

助吾庐

洲瑞下营

县级

近现代建筑

128

大东辉萼堂

大东镇福光村

县级

古建筑

129

青溪育德堂

青溪镇蕉坑村

县级

古建筑

附表5 大埔 (略) 、铁路名单

附表5-1 大埔 (略) 、国道、省道、 (略) 线表

序号

线路编号

线路名称

大埔境内里程(km)

(略)

1

S12

梅龙高速

48.17

2

S11

大潮高速

37.37

3

S62

大漳高速支线

32.66

国道、省道

1

G235

新海线

100.96

2

S221

长上线

36.48

3

S222

坑梅线

78.73

4

S224

雁五线

9.50

5

S227

下龙线

165.40

6

S332

三平线

41.42

7

S333

大梅线

67.67

县道

1

X006

恭下-三岗

46.38

2

X047

莒村-隔背

93.43

3

X072

茶阳至高陂

57.49

4

X946

下西线

8.28

5

X951

洲砂线

10.03

6

X973

石溪线

20.66

附表5-2 (略) 路线表

序号

线路名称

(略)

备注

1

(略)

青溪镇、三河镇

(略)


附表6 大埔县主干河流、中型水库名单

附表6-1 大埔县主干河流信息表

序号

河流名称

大埔县境内

水质

目标

主导

功能

起点

终点

河长/km

1

韩江

大埔三河坝

银江口(北铺)

17

农用、航运

银江口(北铺)

大埔丰顺交界

28

2

梅江

梅县大埔交界

大埔三河坝

20

农用、航运

3

汀江

大埔青溪(闽粤省界)

大埔三河坝

55

农用

4

梅潭河

闽粤省界

大埔湖寮镇

52.5

农用、饮用

大埔湖寮镇

大埔汀江口

30.5

农用

5

漳溪河

闽粤省界

茶阳仙基桥

34.3

农用

6

小靖河

大埔上坪斜

茶阳镇仙居桥

29

农用

相关资料来源:《大埔县水资源保护规划 (2018-2030 年)》、《广东省地表水环 (略) 划》(粤环〔2011〕14号)。

附表6-2 大埔县中型水库信息表

序号

水库名称

所在水系

总库容

水质目标

主导功能

1

青溪水库

汀江

7950

/

2

双溪水库

梅潭河

9406

/

3

三河坝水库

梅潭河

1990

发电、农用

相关资料来源:《大埔县水资源保护规划 (2018-2030 年)》;三河坝水库水质目标按《广东省地表水环 (略) 划》(粤环〔2011〕14号)要求确定。

附图1 大埔县畜禽养殖划 (略) 分布图(2024年版)


1.png



附图2 大埔县畜禽养殖划 (略) 更新调整前后对比图

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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