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发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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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发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

《 (略) 生态 (略) 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 (略) 管控的意见》《江西省关于加强生态 (略) 管控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赣州实际,提出如下调整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源头预防,系统保护”“精准科学,依法管控”“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工作原则,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和环境质量底线,落实自然生态安全责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多污染物协同 (略) 域协同治理。 (略) 域性、流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精准科学施策,依法依规建立从问题识别到解决方 (略) 分类管控策略。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分工协作工作机制,提高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
到2025年,生态 (略) 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 (略) 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 (略) 管控制度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造美丽中国“赣州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二、调整结果

(一)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调整情况, (略) 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调整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调整后,全市环境管控单元由232个调整为226个,较上一轮减少6个。
优先保护单元:由37个调整为40个;面积占比由35.9%调整为42.69%,较上一轮增加6.79%。
重点管控单元:由150个调整为112个;面积占比由25.8%调整为19.69%,较上一轮减少6.11%。
一般管控单元:由45个调整为74个;面积占比由38.3%调整为37.62%,较上一轮减少0.68%。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结果
? (略) 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根据上一轮生态 (略) 管控方案发布以后,国家、地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更新、发布情况进行调整。
各县(市、区)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根据各环境管控单元主要环境特征、环境质量目标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 (略) 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更为精准的差异化管控要求。


三、实施保障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全面贯彻执行生态 (略) 管控制度。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生态 (略) 管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或美丽赣州建设成效考核,加强生态 (略) 管控成果在服务重大发展战略、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生 (略) 、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的实施应用,充分发挥生态 (略) 管控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撑作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
?1. (略) 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分布图
?2. (略) 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
?3.各县(市、区)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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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生态 (略) 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 (略) 管控的意见》《江西省关于加强生态 (略) 管控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赣州实际,提出如下调整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源头预防,系统保护”“精准科学,依法管控”“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工作原则,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和环境质量底线,落实自然生态安全责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多污染物协同 (略) 域协同治理。 (略) 域性、流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精准科学施策,依法依规建立从问题识别到解决方 (略) 分类管控策略。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分工协作工作机制,提高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
到2025年,生态 (略) 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 (略) 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 (略) 管控制度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造美丽中国“赣州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二、调整结果

(一)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调整情况, (略) 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调整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调整后,全市环境管控单元由232个调整为226个,较上一轮减少6个。
优先保护单元:由37个调整为40个;面积占比由35.9%调整为42.69%,较上一轮增加6.79%。
重点管控单元:由150个调整为112个;面积占比由25.8%调整为19.69%,较上一轮减少6.11%。
一般管控单元:由45个调整为74个;面积占比由38.3%调整为37.62%,较上一轮减少0.68%。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结果
? (略) 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根据上一轮生态 (略) 管控方案发布以后,国家、地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更新、发布情况进行调整。
各县(市、区)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根据各环境管控单元主要环境特征、环境质量目标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 (略) 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更为精准的差异化管控要求。


三、实施保障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全面贯彻执行生态 (略) 管控制度。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生态 (略) 管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或美丽赣州建设成效考核,加强生态 (略) 管控成果在服务重大发展战略、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生 (略) 、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的实施应用,充分发挥生态 (略) 管控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撑作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
?1. (略) 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分布图
?2. (略) 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
?3.各县(市、区)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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