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永自然拍工告字〔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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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永自然拍工告字〔202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决定以拍 (略) 汽车工业园(福迪汽车东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出让面积(M2)

规划设计条件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拍卖时间

拍卖地点

用地

性质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永自然拍工[2024]5号

汽车工业园

(略)

工业用地

容积率≥1.1且≤3.0

0

≥40%

545

109

2024年12月

20日上午9:30

(略) (略)

  上述地块规划设计要 (略) (略) 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永自然资规工汽〔2024〕条字第10号)。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略) 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单独申请。

  三、地块开发建设要求

  1.该地块建设竞得 (略) (略) 地块规划条件(永自然资规工汽〔2024〕条字第10号)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和调整,否则视为违约,将承担相应责任。

  2.地块竞得人须按与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项目履约协议》执行,履行约定。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等于人民币大写(略)万元(¥(略)元)整数倍。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略) 大院新楼四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 (略) 土地收购储备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5:30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出让的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会定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9:3 (略) (略) ( (略) 文创园行政服务中心5楼)举办。

  2.土地出让金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土地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付50%土地出让价款(含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第二期于土地拍卖成交之日起一年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余款。

  3.土地出让契税按《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缴纳。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496号( (略) 场对面)

  联系电话0598-(略)

  联系人:邱先生 

  2024年11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决定以拍 (略) 汽车工业园(福迪汽车东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出让面积(M2)

规划设计条件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拍卖时间

拍卖地点

用地

性质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永自然拍工[2024]5号

汽车工业园

(略)

工业用地

容积率≥1.1且≤3.0

0

≥40%

545

109

2024年12月

20日上午9:30

(略) (略)

  上述地块规划设计要 (略) (略) 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永自然资规工汽〔2024〕条字第10号)。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略) 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单独申请。

  三、地块开发建设要求

  1.该地块建设竞得 (略) (略) 地块规划条件(永自然资规工汽〔2024〕条字第10号)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和调整,否则视为违约,将承担相应责任。

  2.地块竞得人须按与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项目履约协议》执行,履行约定。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等于人民币大写(略)万元(¥(略)元)整数倍。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略) 大院新楼四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 (略) 土地收购储备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5:30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出让的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会定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9:3 (略) (略) ( (略) 文创园行政服务中心5楼)举办。

  2.土地出让金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土地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付50%土地出让价款(含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第二期于土地拍卖成交之日起一年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余款。

  3.土地出让契税按《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缴纳。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496号( (略) 场对面)

  联系电话0598-(略)

  联系人:邱先生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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