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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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地块概况

该地 (略) (略) (略) (略) 东南角,占地面积为(略).27㎡(约30.6979亩),中心坐标为E111.(略),N26.(略)。 (略) (略) (略) (略) 东南角的集体农用地。根据《 (略) E1-02-07a地块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调查结果

地块内当前及历史上无污染型企业布设,周边1km范围内无对土壤有重污染型企业布设,地块内及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皆无可能的对土壤有污染的污染源产生。该地块土壤环境满足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的土壤环境需求,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三、评审结论

《调查报告》内容较全面,调查程序和方法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地块基础信息较完整;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湖南 (略)

联系人:金鹏

联系电话:(略)

,湖南

一、地块概况

该地 (略) (略) (略) (略) 东南角,占地面积为(略).27㎡(约30.6979亩),中心坐标为E111.(略),N26.(略)。 (略) (略) (略) (略) 东南角的集体农用地。根据《 (略) E1-02-07a地块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调查结果

地块内当前及历史上无污染型企业布设,周边1km范围内无对土壤有重污染型企业布设,地块内及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皆无可能的对土壤有污染的污染源产生。该地块土壤环境满足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的土壤环境需求,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三、评审结论

《调查报告》内容较全面,调查程序和方法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地块基础信息较完整;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湖南 (略)

联系人:金鹏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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