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大楼和住宅综合楼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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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大楼和住宅综合楼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略) 技工 (略) 提出关于审批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大楼和住宅综合楼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西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略) 52号。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优化调整机动车 (略) 。根据人防主管部门要求,需在地下室增加部分人防设施,导致建设单位未能按照原审批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机动车停车位建设。现结合实际建设情况,调整机动车停车位布置,调整后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由原审批的93个调整为78个,地面机动车停车位调整为15个,机动车总停车位数量仍为93个保持不变。

(二)局部调整地下室部分建设规模,其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3865.47平方米调整为3772.69平方米。

以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53平方米调整为#.75平方米,其他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等指标均保持不变,其调整后的建筑设计方案及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5日。

四、公示地点

(一) (略) (略) (略) 120-2号一楼公告栏。

(二) (略) (略) (略) 站(http://**)。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略) 金城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0号,电子邮箱:*@*ttp://**,邮编:#,联系电话:0778-#)。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大楼和住宅综合楼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2.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对比表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略) 技工 (略) 提出关于审批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大楼和住宅综合楼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西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略) 52号。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优化调整机动车 (略) 。根据人防主管部门要求,需在地下室增加部分人防设施,导致建设单位未能按照原审批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机动车停车位建设。现结合实际建设情况,调整机动车停车位布置,调整后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由原审批的93个调整为78个,地面机动车停车位调整为15个,机动车总停车位数量仍为93个保持不变。

(二)局部调整地下室部分建设规模,其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3865.47平方米调整为3772.69平方米。

以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53平方米调整为#.75平方米,其他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等指标均保持不变,其调整后的建筑设计方案及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5日。

四、公示地点

(一) (略) (略) (略) 120-2号一楼公告栏。

(二) (略) (略) (略) 站(http://**)。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略) 金城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0号,电子邮箱:*@*ttp://**,邮编:#,联系电话:0778-#)。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大楼和住宅综合楼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2.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对比表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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