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9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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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9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略) 33号;邮编:#;电话:0990—#,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油气田水基钻井废弃物 (略) 理项目( (略) 理站)

(略)

新疆格 (略)

乌鲁木齐天 (略)

项目位 (略) (略) 百口 (略) 百 (略) ,距北侧中 (略) 百口 (略) (略) 理站1.5km。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水基钻井废弃物暂存池(占地面积3190m2,最大贮存量#m3)、1座翻晒池(占地面积2910m2,最大贮存量#m3)、1座合格料堆场(占地面积3300m2,最大贮存量#m3)、生 (略) (占地面积500m2)、3个储水罐(单罐60m3)以及办 (略) ( (略) 采用电采暖)。生 (略) 配套设置1个搅拌罐(30m3)和1台压滤设备。 (略) 理水基钻井废弃物#m3。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百口 (略) 及玛湖油田 (略) 域回收的水基钻井废弃物(含水率80%)由罐车运输至水基钻井废弃物暂存池储存,经搅拌、压滤,分离出的生产废水暂存于储水罐,固相(含水率55%)进入翻晒池,通过机械翻晒进一步降低固相含水率,少量流动态泥浆经翻晒池设置的导流槽流入收集池(20m3)内,返回 (略) 理,翻晒池经检测合格的干基(含水率20%)进入合格料堆场暂存,用于铺设服务油田生产 (略) 、铺垫井场。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格料堆场 (略) 遮盖并及时外运,运输干基车辆采取密闭遮盖措施,减少沿途遗洒,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水基钻井废弃物压滤后分离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委托中 (略) (风城油 (略) )风城1号稠油联合 (略) (略) 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25m3),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乌尔禾百口泉 (略) 生 (略) (略) 理。

3.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 (略) 置后检测合格的固相(干基)、生活垃圾、设备更换的废液压油。经处置后检测合格的固相(干基),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3997-2017)后,用于铺设服务油田生产 (略) 、铺垫井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废液压油 (略) 内贮存,委托有相 (略) 置资质的单 (略) 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和转移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4. 采用基础减振、低噪声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5. 落实基础防渗要求。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以及“报告表”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建设,落实各项防渗措施。

(略) (略)

2024年11月2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略) 33号;邮编:#;电话:0990—#,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油气田水基钻井废弃物 (略) 理项目( (略) 理站)

(略)

新疆格 (略)

乌鲁木齐天 (略)

项目位 (略) (略) 百口 (略) 百 (略) ,距北侧中 (略) 百口 (略) (略) 理站1.5km。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水基钻井废弃物暂存池(占地面积3190m2,最大贮存量#m3)、1座翻晒池(占地面积2910m2,最大贮存量#m3)、1座合格料堆场(占地面积3300m2,最大贮存量#m3)、生 (略) (占地面积500m2)、3个储水罐(单罐60m3)以及办 (略) ( (略) 采用电采暖)。生 (略) 配套设置1个搅拌罐(30m3)和1台压滤设备。 (略) 理水基钻井废弃物#m3。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百口 (略) 及玛湖油田 (略) 域回收的水基钻井废弃物(含水率80%)由罐车运输至水基钻井废弃物暂存池储存,经搅拌、压滤,分离出的生产废水暂存于储水罐,固相(含水率55%)进入翻晒池,通过机械翻晒进一步降低固相含水率,少量流动态泥浆经翻晒池设置的导流槽流入收集池(20m3)内,返回 (略) 理,翻晒池经检测合格的干基(含水率20%)进入合格料堆场暂存,用于铺设服务油田生产 (略) 、铺垫井场。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格料堆场 (略) 遮盖并及时外运,运输干基车辆采取密闭遮盖措施,减少沿途遗洒,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水基钻井废弃物压滤后分离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委托中 (略) (风城油 (略) )风城1号稠油联合 (略) (略) 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25m3),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乌尔禾百口泉 (略) 生 (略) (略) 理。

3.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 (略) 置后检测合格的固相(干基)、生活垃圾、设备更换的废液压油。经处置后检测合格的固相(干基),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3997-2017)后,用于铺设服务油田生产 (略) 、铺垫井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废液压油 (略) 内贮存,委托有相 (略) 置资质的单 (略) 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和转移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4. 采用基础减振、低噪声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5. 落实基础防渗要求。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以及“报告表”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建设,落实各项防渗措施。

(略) (略)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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