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回收再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回收再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回收再利用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 (略) 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66号。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年新增回收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吨,扩建生产线、购置生产设备(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及淘汰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如下:
链接:http://**_2Q7SIy39SRCB1r4A?pwd=3bwi
提取码:3bwi
(2)纸质版查阅途径:
公众若要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请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湖北融通高科先 (略) (略)
联系人:龙凌云
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零跃环保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 第48号)获得, (略) 址: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即2024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3日。
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回收再利用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 (略) 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66号。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年新增回收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吨,扩建生产线、购置生产设备(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及淘汰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如下:
链接:http://**_2Q7SIy39SRCB1r4A?pwd=3bwi
提取码:3bwi
(2)纸质版查阅途径:
公众若要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请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湖北融通高科先 (略) (略)
联系人:龙凌云
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零跃环保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 第48号)获得, (略) 址: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即2024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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