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商务区单元01-4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中心商务区单元01-4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中 (略) TGf(07)06 单元01-40地块位于天津经济技 (略) ,金河道以南,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以西,地块面积#.9m2。地块四至范围: (略) , (略) , (略) ,北至金河道,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因地块变更用地性质,同时为了查明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确保人体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和《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未来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居住用地混合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故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天津经济技 (略) 更新 (略) 的委托,天津泰达工程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于2024年10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项目组对地块进行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于2024年10月编制完成《中 (略) TGf(07)06 单元01-4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方案》。2024年11月开展现场采样,2024年12月编制完成《中 (略) TGf(07)06 单元01-4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1)地块基本概况:本地块位于天津经济技 (略) ,金河道以南,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以西,调查面积为#.9 m2,根据历史影像和人员访谈,地 (略) 办公楼和堆场用地、道路用地、铁路用地、停车场用地以及周边建筑施工临时占地,现状为草坪绿地。
(2)地块内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存在的污染途径主要为:历史上机械运行、汽车行驶过程中的尾气沉降,轮胎磨损导致轮胎添加剂中的重金属元素沉降,汽油、柴油的滴漏,以及轨道维修油类滴漏。需关注污染物为重金属、多环芳烃、石油烃。
(3)周边地块污染识别结果:本地块周边地块历 (略) 堆场、铁路和火车站、中新 (略) 、贻成外运仓库、住宅以及施工场地,现状主要为办公大厦、茱 (略) (略) (略) 。通过地块使用情况分析,地块内存在的污染途径主要为:历史上机械运行、汽车行驶过程中的尾气沉降,轮胎磨损导致轮胎添加剂中的重金属元素沉降,汽油、柴油和沥青的滴漏,轨道维修油类滴漏,以及居民冬季燃煤产生的煤渣倾倒,生活垃圾倾倒。需关注污染物为重金属、多环芳烃、石油烃。
(三)布点采样方案
基于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结合地 (略) 域水文地质条件,本次调查针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监测,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了7个土壤监测点,其中3个为土壤兼地下水监测点。
本次地块内土壤采集深度初步暂定为6.0m,采样层位为4层,暂定采集土壤样品28件,根据要求质量控制样不少于总监测样品的10%,另取3件平行样,即土壤总取样件数为31件。
本次地块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共计3件地下水样品;根据要求质量控制样不少于总监测样品的10%,另取1件平行样,即地下水总取样件数为4件。
本次土壤样品的检测分析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pH值以及石油烃(C10-C40)。
本次地下水样品的监测分析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和部分指标参考《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以及可萃取石油烃(C10-C40)。
(四)采样监测结果
(1)土壤
本次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土壤样品pH值在8.44~8.8之间,呈弱碱性,地块土壤样品中,铜、铅、镍、镉 、砷、汞在送检的28组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率为100.0%,检出的浓度范围分别为28~69mg/kg、27~125mg/kg、31~56mg/kg、0.17~0.31mg/kg、9.21~17.5mg/kg、0.024~0.082mg/kg。六价铬在送检的28组样品中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检出率为0%。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在送检的28组样品中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检出率为0%。石油烃(C10-C40)在送检的28组样品中有28组检出,检出率为100%,检出浓度范围为8~23mg/kg。。
(2)地下水
地块地下水样品中,铜、汞在送检的3组样品中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检出率为0%。砷、铅、镉、六价铬在的送检的3组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率为100%,检出的浓度范围分别为0.002~0.0042mg/L、0.012~0.019mg/L、0.0012~0.0017mg/L、0.008~0.03mg/L。镍在送检的3组样品中2组低于检出限,检出率为33%,检出浓度为0.005mg/L。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在送检的3组样品中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检出率为0%。石油烃(C10-C40)在送检的3组样品中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检出率为0%。pH值的检出范围为7.8~8.0。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其他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规定的Ⅳ类限值,不属于污染地块。
(一)项目概况
中 (略) TGf(07)06 单元01-40地块位于天津经济技 (略) ,金河道以南,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以西,地块面积#.9m2。地块四至范围: (略) , (略) , (略) ,北至金河道,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因地块变更用地性质,同时为了查明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确保人体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和《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未来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居住用地混合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故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天津经济技 (略) 更新 (略) 的委托,天津泰达工程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于2024年10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项目组对地块进行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于2024年10月编制完成《中 (略) TGf(07)06 单元01-4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方案》。2024年11月开展现场采样,2024年12月编制完成《中 (略) TGf(07)06 单元01-4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1)地块基本概况:本地块位于天津经济技 (略) ,金河道以南,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以西,调查面积为#.9 m2,根据历史影像和人员访谈,地 (略) 办公楼和堆场用地、道路用地、铁路用地、停车场用地以及周边建筑施工临时占地,现状为草坪绿地。
(2)地块内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存在的污染途径主要为:历史上机械运行、汽车行驶过程中的尾气沉降,轮胎磨损导致轮胎添加剂中的重金属元素沉降,汽油、柴油的滴漏,以及轨道维修油类滴漏。需关注污染物为重金属、多环芳烃、石油烃。
(3)周边地块污染识别结果:本地块周边地块历 (略) 堆场、铁路和火车站、中新 (略) 、贻成外运仓库、住宅以及施工场地,现状主要为办公大厦、茱 (略) (略) (略) 。通过地块使用情况分析,地块内存在的污染途径主要为:历史上机械运行、汽车行驶过程中的尾气沉降,轮胎磨损导致轮胎添加剂中的重金属元素沉降,汽油、柴油和沥青的滴漏,轨道维修油类滴漏,以及居民冬季燃煤产生的煤渣倾倒,生活垃圾倾倒。需关注污染物为重金属、多环芳烃、石油烃。
(三)布点采样方案
基于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结合地 (略) 域水文地质条件,本次调查针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监测,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了7个土壤监测点,其中3个为土壤兼地下水监测点。
本次地块内土壤采集深度初步暂定为6.0m,采样层位为4层,暂定采集土壤样品28件,根据要求质量控制样不少于总监测样品的10%,另取3件平行样,即土壤总取样件数为31件。
本次地块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共计3件地下水样品;根据要求质量控制样不少于总监测样品的10%,另取1件平行样,即地下水总取样件数为4件。
本次土壤样品的检测分析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pH值以及石油烃(C10-C40)。
本次地下水样品的监测分析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和部分指标参考《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以及可萃取石油烃(C10-C40)。
(四)采样监测结果
(1)土壤
本次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土壤样品pH值在8.44~8.8之间,呈弱碱性,地块土壤样品中,铜、铅、镍、镉 、砷、汞在送检的28组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率为100.0%,检出的浓度范围分别为28~69mg/kg、27~125mg/kg、31~56mg/kg、0.17~0.31mg/kg、9.21~17.5mg/kg、0.024~0.082mg/kg。六价铬在送检的28组样品中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检出率为0%。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在送检的28组样品中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检出率为0%。石油烃(C10-C40)在送检的28组样品中有28组检出,检出率为100%,检出浓度范围为8~23mg/kg。。
(2)地下水
地块地下水样品中,铜、汞在送检的3组样品中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检出率为0%。砷、铅、镉、六价铬在的送检的3组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率为100%,检出的浓度范围分别为0.002~0.0042mg/L、0.012~0.019mg/L、0.0012~0.0017mg/L、0.008~0.03mg/L。镍在送检的3组样品中2组低于检出限,检出率为33%,检出浓度为0.005mg/L。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在送检的3组样品中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检出率为0%。石油烃(C10-C40)在送检的3组样品中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检出率为0%。pH值的检出范围为7.8~8.0。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其他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规定的Ⅳ类限值,不属于污染地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