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敖江流域古田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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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敖江流域古田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古田县鹤塘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福建省敖江流域(古田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302-*-04- 01-*,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 (略) 生态 (略) 管控的要求,符合《古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 (略) 古田县,项目包含5个子项目,分别为鹤溪水利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工程、鹤溪水利支干流农田灌溉水渠整治提升工程、芝山 (略) 污染防治及周边河道生态治理工程、棋坪洋生态农田建设工程、乡村生态宜居环境提升工程。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元。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一)鹤溪水利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工程:新建护岸总长为691.36m,步道352.2m,新建污水管道430m,改建污水管道252m。

  (二)鹤溪水利支干流农田灌溉水渠整治提升工程:对鹤溪水利支干渠进行防渗改造,防渗改造渠道长13.9km,隧洞扩挖衬砌1579m,新建渡槽1座,改造渡槽1座,新建箱涵3座,进水口改造1座。

  (三)芝山 (略) 污染防治及周边河道生态治理工程:综合治理修复芝山 (略) 南侧油溪河道生态环境,其中新建生态护岸1038.71m,新建步道1024m,新建绿化带1024m;对后彰段彩虹桥下游河道进行整治,其中新建护岸416.2m,新建步道482.8m;对芝山 (略) (略) 理站周边进行绿化提升,绿化提升面积9100 m2

  (四)棋坪洋生态农田建设工程:对棋枰洋旧石材加工 (略) (略) 域进行综合整治修复(土壤改良及复垦等),实施土地复垦还耕30.26亩;西洋溪及其支流棋坪洋溪河道新建生态护岸5676.81m,新建步道6164m。

  (五)乡村生态宜居环境提升工程:对河道沿线4个村庄(田地村、樟厅村、前圪村、佳垅村) (略) 实施乡村生态宜居环境提升工程,主要包括生活垃圾转运收集工程、周边河道生态治理提升工程、河道沿线村庄生态廊道修复工程。

  三、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 (略) 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及时运 (略) 理,严禁倒入河水中或堆在岸边。涉水施工应避开洪水期,建议选在枯水季节进行。施工时,应 (略) 域排水,河道应做到全年导流,保证正常排洪。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冲洗废水经多级沉淀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工程汽车、机械冲洗废水经隔 (略) 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围堰和基坑开挖废水通过管道抽到岸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向周边水体倾倒。运 (略) 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冲洗废水通过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用密闭槽车定期运至古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略) (略) 理。

  (二)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在施工中,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等应采用密闭车辆运输,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减少运输扬尘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施工场地应采用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 (略) 垃圾中转站采取密闭措施,转运站采用喷淋降尘及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转运站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设备,对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应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和午间进行施工作业;在临 (略) 的施工段设置临时隔声屏,最大限度减少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运营期合理安排垃圾转运时间,防止噪声扰民。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排放限值。

  (四)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施工期建筑垃圾、泥沙沉渣、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交由相关部门及时 (略) 理;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严禁任意抛洒、掩埋或倒入河流等水域中。项目应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完善各类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略) 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 第23号)。

  (五)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施工期应合理安 (略) ,严格控制临时工程占地和施工范围,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施工时做好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工作;施工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修复,有条件或有必要的可以同步开展生态修复。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防止油料泄漏对周边水体的污染。垃圾转运站运营过程中需采取一定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七)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在水 (略) 范围内设置施工材料堆场、建筑垃圾堆场,砂石、灰土、灰浆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严禁堆放在饮用水 (略) 范围内;严禁施工垃圾、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落入或丢弃进入水 (略) 范围内;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各项排水进行 (略) 理,避免出现废水溢流 (略) 理排至饮用水 (略) 范围内。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应建 (略) ,依法依规公开建设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略) 古田 (略) 负责。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古田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略) 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印发

古田县鹤塘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福建省敖江流域(古田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302-*-04- 01-*,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 (略) 生态 (略) 管控的要求,符合《古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 (略) 古田县,项目包含5个子项目,分别为鹤溪水利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工程、鹤溪水利支干流农田灌溉水渠整治提升工程、芝山 (略) 污染防治及周边河道生态治理工程、棋坪洋生态农田建设工程、乡村生态宜居环境提升工程。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元。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一)鹤溪水利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工程:新建护岸总长为691.36m,步道352.2m,新建污水管道430m,改建污水管道252m。

  (二)鹤溪水利支干流农田灌溉水渠整治提升工程:对鹤溪水利支干渠进行防渗改造,防渗改造渠道长13.9km,隧洞扩挖衬砌1579m,新建渡槽1座,改造渡槽1座,新建箱涵3座,进水口改造1座。

  (三)芝山 (略) 污染防治及周边河道生态治理工程:综合治理修复芝山 (略) 南侧油溪河道生态环境,其中新建生态护岸1038.71m,新建步道1024m,新建绿化带1024m;对后彰段彩虹桥下游河道进行整治,其中新建护岸416.2m,新建步道482.8m;对芝山 (略) (略) 理站周边进行绿化提升,绿化提升面积9100 m2

  (四)棋坪洋生态农田建设工程:对棋枰洋旧石材加工 (略) (略) 域进行综合整治修复(土壤改良及复垦等),实施土地复垦还耕30.26亩;西洋溪及其支流棋坪洋溪河道新建生态护岸5676.81m,新建步道6164m。

  (五)乡村生态宜居环境提升工程:对河道沿线4个村庄(田地村、樟厅村、前圪村、佳垅村) (略) 实施乡村生态宜居环境提升工程,主要包括生活垃圾转运收集工程、周边河道生态治理提升工程、河道沿线村庄生态廊道修复工程。

  三、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 (略) 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及时运 (略) 理,严禁倒入河水中或堆在岸边。涉水施工应避开洪水期,建议选在枯水季节进行。施工时,应 (略) 域排水,河道应做到全年导流,保证正常排洪。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冲洗废水经多级沉淀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工程汽车、机械冲洗废水经隔 (略) 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围堰和基坑开挖废水通过管道抽到岸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向周边水体倾倒。运 (略) 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冲洗废水通过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用密闭槽车定期运至古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略) (略) 理。

  (二)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在施工中,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等应采用密闭车辆运输,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减少运输扬尘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施工场地应采用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 (略) 垃圾中转站采取密闭措施,转运站采用喷淋降尘及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转运站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设备,对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应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和午间进行施工作业;在临 (略) 的施工段设置临时隔声屏,最大限度减少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运营期合理安排垃圾转运时间,防止噪声扰民。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排放限值。

  (四)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施工期建筑垃圾、泥沙沉渣、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交由相关部门及时 (略) 理;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严禁任意抛洒、掩埋或倒入河流等水域中。项目应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完善各类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略) 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 第23号)。

  (五)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施工期应合理安 (略) ,严格控制临时工程占地和施工范围,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施工时做好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工作;施工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修复,有条件或有必要的可以同步开展生态修复。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防止油料泄漏对周边水体的污染。垃圾转运站运营过程中需采取一定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七)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在水 (略) 范围内设置施工材料堆场、建筑垃圾堆场,砂石、灰土、灰浆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严禁堆放在饮用水 (略) 范围内;严禁施工垃圾、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落入或丢弃进入水 (略) 范围内;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各项排水进行 (略) 理,避免出现废水溢流 (略) 理排至饮用水 (略) 范围内。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应建 (略) ,依法依规公开建设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略) 古田 (略) 负责。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古田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略) 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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