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金堡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铂金精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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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金堡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铂金精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 (略) 金 (略) 铂金精炼项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 (略) 金 (略) 铂金精炼项目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金 (略) 铂金精炼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 (略) (略) 综 (略) 园区内保税物流中心厂房

建设内容: (略) 综 (略) 内租赁现有保税物流厂房,用于铂金精炼项目,项目以进口的15吨粗铂、5吨粗钯贵金属为原料,通过溶解、还原、煅烧、熔铸等工艺,形成铂锭、钯锭出售,年产14.85吨铂锭、4.95吨钯锭。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金 (略)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471-#

联系地址:内蒙 (略) (略) 综 (略) 园区内保税物流中心厂房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为:http://**。提取码:2bii。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 (略) 金 (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 (略) 络链接为:

javascript:bid_showfile();,点击上述链接后,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6日(10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 (略) ,呼和浩特

《 (略) 金 (略) 铂金精炼项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 (略) 金 (略) 铂金精炼项目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金 (略) 铂金精炼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 (略) (略) 综 (略) 园区内保税物流中心厂房

建设内容: (略) 综 (略) 内租赁现有保税物流厂房,用于铂金精炼项目,项目以进口的15吨粗铂、5吨粗钯贵金属为原料,通过溶解、还原、煅烧、熔铸等工艺,形成铂锭、钯锭出售,年产14.85吨铂锭、4.95吨钯锭。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金 (略)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471-#

联系地址:内蒙 (略) (略) 综 (略) 园区内保税物流中心厂房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为:http://**。提取码:2bii。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 (略) 金 (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 (略) 络链接为:

javascript:bid_showfile();,点击上述链接后,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6日(10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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