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关于山东沃胜液压科技有限公司“车辆液压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已批准公示
索引号 | *70P/2024-* | 成文时间 | 2024-12-02 |
发布机构 | (略) (略) (略)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 (略) 对山东 (略) “车辆液压配件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
通讯地址:梁山 (略) (略) 中段梁山县为民服务中心 (略) 窗口
邮编:*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38沃胜审批意见.pdf | 济环报告表(梁山)〔2024〕38号 | 2024年12月2日 |
索引号 | *70P/2024-* | 成文时间 | 2024-12-02 |
发布机构 | (略) (略) (略)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 (略) 对山东 (略) “车辆液压配件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
通讯地址:梁山 (略) (略) 中段梁山县为民服务中心 (略) 窗口
邮编:*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38沃胜审批意见.pdf | 济环报告表(梁山)〔2024〕38号 | 2024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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