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W吨水泥粉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150W吨水泥粉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 | 湖 (略) 150W吨水泥粉磨技改项目--复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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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 (略) /湖口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金 (略) |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
编制单位: | 江西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在 (略) 内进行技改,位于 (略) 湖口县高新 (略) 发展大道51号,地理坐标:东经116°17′50.386″,北纬29°47′4.192″。技改内容为新增一个石膏库,利用原生产线设备并增加热风炉作为备用烘干设备,改变原辅材料,减少钢渣粉的产量并增加三个生产品种,由“年产*吨钢渣粉”变为“年产粉磨高标号水泥*吨、钢渣粉*吨、超细粉*吨、矿粉*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强化施工扬尘精细管控,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要求;施工废水防治措施为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造成面源污染;对于施工车辆和设备,必须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漏油等污染事故,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 (略) 理;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 (略) 施工设施、合理安排施工过程、安装临时隔声屏障等方式减轻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往指 (略) 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 (略) 理。 (二)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辊压、选粉工序粉尘,天然气燃烧烟气,球磨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受料坑卸料粉尘,钢渣堆棚上料粉尘,钢渣堆存扬尘,石膏库上料、卸料、堆存粉尘,运输扬尘,筒仓呼吸粉尘等。其中辊压、选粉工序粉尘经顶吸式全密闭集成罩全部收集后通往现有布袋 (略) 理后有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烟气同辊压粉磨系统粉尘一同经过现有布袋 (略) 理后有组织排放,球磨粉尘经顶吸式全密闭集成罩全部收集后通往现有两台布袋 (略) 理后有组织排放;钢渣堆棚上料粉尘通过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钢渣堆存扬尘无组织排放,石膏库上料、卸料、堆存粉尘通过封闭空间的沉降和阻隔作用及洒水降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运输扬尘无组织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过仓顶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浓度限值。 (三)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外排废水,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消耗,车辆冲洗废水经现有沉淀池(60m3)收集沉淀后回用,循环冷却水依托现有循环水池循环使用。厂区现有生活污水经过MBR (略) 理 (略) 理达到金砂湾工业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略) 排入金砂湾工业 (略) 理厂,金砂湾工业 (略) (略) 理后废水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长江。 (四)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技改项目噪声新增噪声源为热风炉等生产设备的运行。通过选用低噪声高性能的设备、安装设备时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五)运营期固 (略) 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铁渣、布袋除尘灰、废布袋、沉淀池沉渣、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生活垃圾。其中除铁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灰直接返回生产工艺利用;废布袋由相关单 (略) 理;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 (略) 理;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中,交由有资 (略) 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 (略) 理。 本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建设;设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建设。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七)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项目名称: | 湖 (略) 150W吨水泥粉磨技改项目--复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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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 (略) /湖口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金 (略) |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
编制单位: | 江西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在 (略) 内进行技改,位于 (略) 湖口县高新 (略) 发展大道51号,地理坐标:东经116°17′50.386″,北纬29°47′4.192″。技改内容为新增一个石膏库,利用原生产线设备并增加热风炉作为备用烘干设备,改变原辅材料,减少钢渣粉的产量并增加三个生产品种,由“年产*吨钢渣粉”变为“年产粉磨高标号水泥*吨、钢渣粉*吨、超细粉*吨、矿粉*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强化施工扬尘精细管控,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要求;施工废水防治措施为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造成面源污染;对于施工车辆和设备,必须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漏油等污染事故,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 (略) 理;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 (略) 施工设施、合理安排施工过程、安装临时隔声屏障等方式减轻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往指 (略) 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 (略) 理。 (二)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辊压、选粉工序粉尘,天然气燃烧烟气,球磨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受料坑卸料粉尘,钢渣堆棚上料粉尘,钢渣堆存扬尘,石膏库上料、卸料、堆存粉尘,运输扬尘,筒仓呼吸粉尘等。其中辊压、选粉工序粉尘经顶吸式全密闭集成罩全部收集后通往现有布袋 (略) 理后有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烟气同辊压粉磨系统粉尘一同经过现有布袋 (略) 理后有组织排放,球磨粉尘经顶吸式全密闭集成罩全部收集后通往现有两台布袋 (略) 理后有组织排放;钢渣堆棚上料粉尘通过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钢渣堆存扬尘无组织排放,石膏库上料、卸料、堆存粉尘通过封闭空间的沉降和阻隔作用及洒水降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运输扬尘无组织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过仓顶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浓度限值。 (三)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外排废水,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消耗,车辆冲洗废水经现有沉淀池(60m3)收集沉淀后回用,循环冷却水依托现有循环水池循环使用。厂区现有生活污水经过MBR (略) 理 (略) 理达到金砂湾工业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略) 排入金砂湾工业 (略) 理厂,金砂湾工业 (略) (略) 理后废水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长江。 (四)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技改项目噪声新增噪声源为热风炉等生产设备的运行。通过选用低噪声高性能的设备、安装设备时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五)运营期固 (略) 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铁渣、布袋除尘灰、废布袋、沉淀池沉渣、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生活垃圾。其中除铁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灰直接返回生产工艺利用;废布袋由相关单 (略) 理;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 (略) 理;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中,交由有资 (略) 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 (略) 理。 本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建设;设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建设。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七)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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