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萩芦110kV输变电工程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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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萩芦110kV输变电工程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 (略) (略) :

  你司《 (略) 关于申请核准莆田萩芦110kV输变 (略) 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莆电发展〔2024〕20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结合项目评审意见(闽电咨可〔2024〕141号),经研究,同意该工程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并就项目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萩芦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104-(略)-04-01-(略))。

  二、项目单位:国 (略)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萩芦镇、江口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变电站建设规模: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本期安装2台31.5兆伏安主变(远景3台31.5兆伏安主变),本期按远景一次性征地;在220kV厚峰变扩建110kV间隔1个,改造220kV涵江变、110kV梧塘变110kV

  保护设施;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接地装置、通信和系统二次工程。 (略) 建设规模: (略) 径总长约24.38公里,其中单回架空段约18.7公里、双回架空单挂段约5.4公里,单回电缆段约0.28公里。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略)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976.(略)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略) 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

  六、请你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七、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节能要求。你司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号、用字第(略)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0月18日

国 (略) (略) :

  你司《 (略) 关于申请核准莆田萩芦110kV输变 (略) 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莆电发展〔2024〕20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结合项目评审意见(闽电咨可〔2024〕141号),经研究,同意该工程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并就项目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萩芦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104-(略)-04-01-(略))。

  二、项目单位:国 (略)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萩芦镇、江口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变电站建设规模: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本期安装2台31.5兆伏安主变(远景3台31.5兆伏安主变),本期按远景一次性征地;在220kV厚峰变扩建110kV间隔1个,改造220kV涵江变、110kV梧塘变110kV

  保护设施;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接地装置、通信和系统二次工程。 (略) 建设规模: (略) 径总长约24.38公里,其中单回架空段约18.7公里、双回架空单挂段约5.4公里,单回电缆段约0.28公里。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略)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976.(略)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略) 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

  六、请你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七、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节能要求。你司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号、用字第(略)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0月18日

国 (略) (略) :

  你司《 (略) 关于申请核准莆田萩芦110kV输变 (略) 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莆电发展〔2024〕20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结合项目评审意见(闽电咨可〔2024〕141号),经研究,同意该工程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并就项目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萩芦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104-(略)-04-01-(略))。

  二、项目单位:国 (略)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萩芦镇、江口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变电站建设规模: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本期安装2台31.5兆伏安主变(远景3台31.5兆伏安主变),本期按远景一次性征地;在220kV厚峰变扩建110kV间隔1个,改造220kV涵江变、110kV梧塘变110kV

  保护设施;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接地装置、通信和系统二次工程。 (略) 建设规模: (略) 径总长约24.38公里,其中单回架空段约18.7公里、双回架空单挂段约5.4公里,单回电缆段约0.28公里。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略)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976.(略)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略) 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

  六、请你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七、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节能要求。你司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号、用字第(略)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0月18日

国 (略) (略) :

  你司《 (略) 关于申请核准莆田萩芦110kV输变 (略) 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莆电发展〔2024〕20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结合项目评审意见(闽电咨可〔2024〕141号),经研究,同意该工程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并就项目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萩芦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104-(略)-04-01-(略))。

  二、项目单位:国 (略)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萩芦镇、江口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变电站建设规模: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本期安装2台31.5兆伏安主变(远景3台31.5兆伏安主变),本期按远景一次性征地;在220kV厚峰变扩建110kV间隔1个,改造220kV涵江变、110kV梧塘变110kV

  保护设施;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接地装置、通信和系统二次工程。 (略) 建设规模: (略) 径总长约24.38公里,其中单回架空段约18.7公里、双回架空单挂段约5.4公里,单回电缆段约0.28公里。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略)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976.(略)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略) 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

  六、请你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七、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节能要求。你司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号、用字第(略)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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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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