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龙沐湾B区尖峰国用2012第010号用地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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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乐东龙沐湾B区尖峰国用2012第010号用地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海南乐东龙 (略) 尖峰国用(2012)

第010号用地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

批前公示

为了落实海南乐东龙 (略) 已出让用地,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支撑乐东黎族自治 (略) 域的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琼自然资函〔2024〕432号)的相关规定,对乐东黎族自治县龙 (略) 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优化调整。

一、调整优化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要求,可对以下几种情形的城镇开发 (略) 部优化:

1.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以 (略) 划调整涉 (略) 调整的;

2.因灾害预防、抢险避灾、灾后恢复重建等防灾减灾确需调 (略) 的;

3.耕地和永久基本农 (略) 置过程中确需统筹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

4.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确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

5.已批准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需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

6.规划深化实施中因用地勘界、比例尺衔 (略) 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主要依据上述第4条的情 (略) 优化调整工作。

二、调整优化内容

(一)城镇开发边界调入情况

为落实已出让权属用地,将《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外4.27公顷用地,调入城镇开发边界内。

图1 调入城镇开发边界示意图

(二)城镇开发边界调出情况

为了保障《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不变,核减逐日龙栖驿站旧选址城镇开发边界4.27公顷。

2出城镇开发边界示意图

(三)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结论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的调整优化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林地的占用,将龙 (略) 调入城镇开发边界面积4.27公顷,从逐日龙栖驿站旧选址调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4.27公顷,调入与调出平衡,经调整优化,乐东黎族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保持为63.55平方千米,与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保持一致。

三、附图

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后的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四、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1月1日)。

2.公示地点:乐东黎族自 (略) 站(http://**)、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微信公众号和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②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 (略) 国土空间规划室,邮政编码:(略);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 (略) 国土空间规划室。

5.咨询电话:0898-(略)。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日

《海南乐东龙 (略) 尖峰国用(2012)

第010号用地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

批前公示

为了落实海南乐东龙 (略) 已出让用地,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支撑乐东黎族自治 (略) 域的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琼自然资函〔2024〕432号)的相关规定,对乐东黎族自治县龙 (略) 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优化调整。

一、调整优化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要求,可对以下几种情形的城镇开发 (略) 部优化:

1.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以 (略) 划调整涉 (略) 调整的;

2.因灾害预防、抢险避灾、灾后恢复重建等防灾减灾确需调 (略) 的;

3.耕地和永久基本农 (略) 置过程中确需统筹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

4.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确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

5.已批准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需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

6.规划深化实施中因用地勘界、比例尺衔 (略) 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主要依据上述第4条的情 (略) 优化调整工作。

二、调整优化内容

(一)城镇开发边界调入情况

为落实已出让权属用地,将《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外4.27公顷用地,调入城镇开发边界内。

图1 调入城镇开发边界示意图

(二)城镇开发边界调出情况

为了保障《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不变,核减逐日龙栖驿站旧选址城镇开发边界4.27公顷。

2出城镇开发边界示意图

(三)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结论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的调整优化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林地的占用,将龙 (略) 调入城镇开发边界面积4.27公顷,从逐日龙栖驿站旧选址调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4.27公顷,调入与调出平衡,经调整优化,乐东黎族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保持为63.55平方千米,与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保持一致。

三、附图

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后的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四、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1月1日)。

2.公示地点:乐东黎族自 (略) 站(http://**)、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微信公众号和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②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 (略) 国土空间规划室,邮政编码:(略);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 (略) 国土空间规划室。

5.咨询电话:0898-(略)。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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