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略)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略) (略) 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委托绿益环保(厦门) (略) 开展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X2019P02(X2019P02地块)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北侧。本地块占地面积约*.103m2(基于CGCS2000坐标),用 (略) 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北纬24.*°。本地块建设前背景一直为农用地,地块内现为已建成的首创禧瑞风华(一期) (略) ,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9月竣工,后于2022年12月交付业主。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X2019P02(X2019P02地块)
(2)用地面积:*.103m2
(3)调查性质: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评估
(4)原土地类型:农用地
(5)规划土地类型: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6)地块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北侧,用 (略) 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北纬24.*°。
二、调查目的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项目拟开展调查,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掌握地块所在位置及附近地块概况,了解地块历史用途,识别地块及周围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明确地块是否存在污染,确定是否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
三、调查结果
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并结合现场快筛,评估本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本调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可能性很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同时对照《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土[2021]8 号)中关于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原则上只需开展第一阶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历史背景为农用地,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周边无明显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不利影响、地块农田历史上不涉及污水灌溉、地块内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污泥堆肥等情形。
综上,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结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本次调查 (略) X2019P02(X2019P02地块)可作为规划的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叶工 0592-*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略)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略) (略) 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委托绿益环保(厦门) (略) 开展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X2019P02(X2019P02地块)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北侧。本地块占地面积约*.103m2(基于CGCS2000坐标),用 (略) 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北纬24.*°。本地块建设前背景一直为农用地,地块内现为已建成的首创禧瑞风华(一期) (略) ,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9月竣工,后于2022年12月交付业主。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X2019P02(X2019P02地块)
(2)用地面积:*.103m2
(3)调查性质: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评估
(4)原土地类型:农用地
(5)规划土地类型: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6)地块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北侧,用 (略) 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北纬24.*°。
二、调查目的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项目拟开展调查,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掌握地块所在位置及附近地块概况,了解地块历史用途,识别地块及周围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明确地块是否存在污染,确定是否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
三、调查结果
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并结合现场快筛,评估本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本调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可能性很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同时对照《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土[2021]8 号)中关于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原则上只需开展第一阶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历史背景为农用地,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周边无明显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不利影响、地块农田历史上不涉及污水灌溉、地块内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污泥堆肥等情形。
综上,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结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本次调查 (略) X2019P02(X2019P02地块)可作为规划的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叶工 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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