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名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鼎都8号项目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修改公告
东山名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鼎都8号项目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修改公告
2023年2月 (略) 批准东山名 (略) 金鼎都8号项目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该项目位于铜陵镇屿南湾,于2015年9月30日取得,用地性质商住用地,地块面积*平方米(104.733亩),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且>*平方米(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且>5000平方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36%,建筑限高: (略) 以南基本高度≤18米、局部高度≤24米, (略) 以北高度≤100米。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建 (略) 红线距离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城市设计要求:建筑格调及色彩应突显滨海旅游建筑特色。其他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4‰配置且不少于50平方米;建筑面积超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2‰配置。配置垃圾收集点。设置夜景工程。 (略) 走向预留20米宽的公共通道畅通。如果该用地与相邻用地由同一业主出让取得,其相邻同一用地性质公共边建筑可以不退让公共边用地红线。
2024年11月22日东山名 (略) (略) 提出变更申请,拟对金鼎都8号项目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作进一步优化。现将调整前后总平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如下(详见附图)。
设计单位:嘉博 (略)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拟核准的修改方案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 (略) 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局以上事项将予以核准办理。
东山县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办公地点:东山县西 (略) 2号。邮编:36 (略) 址:东山县 (略) 站,联系电话:0596-*,联系人:许必胜
附图一(原批准总平面图)
附图二(拟修改总平面图)
东山县 (略)
2024年11月29日
2023年2月 (略) 批准东山名 (略) 金鼎都8号项目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该项目位于铜陵镇屿南湾,于2015年9月30日取得,用地性质商住用地,地块面积*平方米(104.733亩),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且>*平方米(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且>5000平方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36%,建筑限高: (略) 以南基本高度≤18米、局部高度≤24米, (略) 以北高度≤100米。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建 (略) 红线距离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城市设计要求:建筑格调及色彩应突显滨海旅游建筑特色。其他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4‰配置且不少于50平方米;建筑面积超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2‰配置。配置垃圾收集点。设置夜景工程。 (略) 走向预留20米宽的公共通道畅通。如果该用地与相邻用地由同一业主出让取得,其相邻同一用地性质公共边建筑可以不退让公共边用地红线。
2024年11月22日东山名 (略) (略) 提出变更申请,拟对金鼎都8号项目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作进一步优化。现将调整前后总平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如下(详见附图)。
设计单位:嘉博 (略)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拟核准的修改方案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 (略) 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局以上事项将予以核准办理。
东山县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办公地点:东山县西 (略) 2号。邮编:36 (略) 址:东山县 (略) 站,联系电话:0596-*,联系人:许必胜
附图一(原批准总平面图)
附图二(拟修改总平面图)
东山县 (略)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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