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山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危废、固废收集、贮存与无害化处置项目一期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4年9月29日,受新 (略) 委托,新疆化 (略) (略) 承担“新 (略) 危废、固废收集、贮存与 (略) 置项目(一期)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公司现对新 (略) 危废、固废收集、贮存与 (略) 置项目(一期)变更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详情见附件。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任工;联系电话:0991-(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伊吾县群众、伊吾县 (略) 企事业员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略) 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联系人:任工,联系电话:0991-(略),联系邮件:*@*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新 (略)
2024年11月30日
2024年9月29日,受新 (略) 委托,新疆化 (略) (略) 承担“新 (略) 危废、固废收集、贮存与 (略) 置项目(一期)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公司现对新 (略) 危废、固废收集、贮存与 (略) 置项目(一期)变更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详情见附件。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任工;联系电话:0991-(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伊吾县群众、伊吾县 (略) 企事业员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略) 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联系人:任工,联系电话:0991-(略),联系邮件:*@*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新 (略)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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