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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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

你单位《关于呈报<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扩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清林场发〔2024〕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扩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

三、建设性质:扩建

四、建设地点:清水河县喇嘛湾镇落四坪村委集体土地(原大沙坪农场)

五、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进行扩建,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林地)3500 亩,其中公用设施用地0.213 亩,灌木林地 3482.494亩, (略) 8.03 亩,乔木林地9.263亩。由县政府统一征收喇嘛湾镇落四坪村委集体土地(林地)后,确权为国有林地,作为清水河产业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本次植树造林面积 3500 亩,其中栽植乔木 287棵,灌木 (略) 株,同时配套进行土地整理、垃圾外运及养护工程。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4660.(略)元,全部为政府投资。

八、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7月-2026年6月。

望接文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抓紧办理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同时委托具 (略) 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待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到我委办理审批手续。

此复。

清水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关于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

你单位《关于呈报<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扩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清林场发〔2024〕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扩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

三、建设性质:扩建

四、建设地点:清水河县喇嘛湾镇落四坪村委集体土地(原大沙坪农场)

五、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进行扩建,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林地)3500 亩,其中公用设施用地0.213 亩,灌木林地 3482.494亩, (略) 8.03 亩,乔木林地9.263亩。由县政府统一征收喇嘛湾镇落四坪村委集体土地(林地)后,确权为国有林地,作为清水河产业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本次植树造林面积 3500 亩,其中栽植乔木 287棵,灌木 (略) 株,同时配套进行土地整理、垃圾外运及养护工程。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4660.(略)元,全部为政府投资。

八、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7月-2026年6月。

望接文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抓紧办理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同时委托具 (略) 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待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到我委办理审批手续。

此复。

清水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关于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

你单位《关于呈报<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扩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清林场发〔2024〕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扩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

三、建设性质:扩建

四、建设地点:清水河县喇嘛湾镇落四坪村委集体土地(原大沙坪农场)

五、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进行扩建,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林地)3500 亩,其中公用设施用地0.213 亩,灌木林地 3482.494亩, (略) 8.03 亩,乔木林地9.263亩。由县政府统一征收喇嘛湾镇落四坪村委集体土地(林地)后,确权为国有林地,作为清水河产业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本次植树造林面积 3500 亩,其中栽植乔木 287棵,灌木 (略) 株,同时配套进行土地整理、垃圾外运及养护工程。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4660.(略)元,全部为政府投资。

八、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7月-2026年6月。

望接文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抓紧办理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同时委托具 (略) 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待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到我委办理审批手续。

此复。

清水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关于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

你单位《关于呈报<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扩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清林场发〔2024〕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扩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

三、建设性质:扩建

四、建设地点:清水河县喇嘛湾镇落四坪村委集体土地(原大沙坪农场)

五、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进行扩建,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林地)3500 亩,其中公用设施用地0.213 亩,灌木林地 3482.494亩, (略) 8.03 亩,乔木林地9.263亩。由县政府统一征收喇嘛湾镇落四坪村委集体土地(林地)后,确权为国有林地,作为清水河产业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本次植树造林面积 3500 亩,其中栽植乔木 287棵,灌木 (略) 株,同时配套进行土地整理、垃圾外运及养护工程。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4660.(略)元,全部为政府投资。

八、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7月-2026年6月。

望接文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抓紧办理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同时委托具 (略) 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待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到我委办理审批手续。

此复。

清水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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