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天池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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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天池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

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就“ (略) 九华 (略) 天池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略) 九华 (略) 天池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九华 (略) 管理委员会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九华 (略) 九华镇 (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新建天池水库位于九华 (略) 内,坝址位于九华河上游,水库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水库正常蓄水位771.50m,死水位747.00m,3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773.04m,2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773.66m,水库总库容29.*m3,兴利库容20.*m3;新建制水厂规模*m3/d。用地规模76.95亩。

项目总投资:*.*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九华 (略) (略)

通讯地址:九华 (略) 境内

联系人:鲁森

电话:056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688弄25号1202-D、1203-A单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系等方式,提交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就“ (略) 九华 (略) 天池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略) 九华 (略) 天池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九华 (略) 管理委员会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九华 (略) 九华镇 (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新建天池水库位于九华 (略) 内,坝址位于九华河上游,水库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水库正常蓄水位771.50m,死水位747.00m,3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773.04m,2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773.66m,水库总库容29.*m3,兴利库容20.*m3;新建制水厂规模*m3/d。用地规模76.95亩。

项目总投资:*.*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九华 (略) (略)

通讯地址:九华 (略) 境内

联系人:鲁森

电话:056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688弄25号1202-D、1203-A单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系等方式,提交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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