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关于同意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的批复》的公告合政函〔2024〕96号
合山市《关于同意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的批复》的公告合政函〔2024〕96号
《关于审批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的请示》(合乡振报〔2024〕16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复,现将《关于同意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的批复》(合政函〔2024〕96号)公告如下:
同意对部分衔接资金项目进行调整,涉及调整项目资金金额合计147.(略)万元,具体项目调整安排批复如下:
一、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补助(略)元、2024年小额贷款贴息(脱贫户)27.(略)万元、2024年职业学历教育补助20.(略)元、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略)元、脱贫户劳动力和监测户劳动力稳岗就业劳务补助(略)元,由市农业农 (略) 负责实施。
二、岭南镇2024年到户产业以奖代补(易安后扶)7.(略)万元,由岭南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北泗镇2024年到户产业以奖代补(易安后扶)7.(略)万元,由北泗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四、河里镇2024年到户产业以奖代补(易安后扶)4.(略)万元,由河里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请你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对财政衔接推
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向、使用效益、安全规范的督查指导和监管工作。
附件:1.(合政函〔2024〕96号)关于同意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的批复
2. (略)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调整前)
3. (略)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调整后)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 (略) 电话:(略);
联系电话及电子箱:0772-(略),*@*26.com;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略) 农业农 (略) ;
地址: (略) 岭 (略) 5号。
(略) 农业农 (略)
2024年11月26日
《关于审批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的请示》(合乡振报〔2024〕16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复,现将《关于同意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的批复》(合政函〔2024〕96号)公告如下:
同意对部分衔接资金项目进行调整,涉及调整项目资金金额合计147.(略)万元,具体项目调整安排批复如下:
一、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补助(略)元、2024年小额贷款贴息(脱贫户)27.(略)万元、2024年职业学历教育补助20.(略)元、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略)元、脱贫户劳动力和监测户劳动力稳岗就业劳务补助(略)元,由市农业农 (略) 负责实施。
二、岭南镇2024年到户产业以奖代补(易安后扶)7.(略)万元,由岭南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北泗镇2024年到户产业以奖代补(易安后扶)7.(略)万元,由北泗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四、河里镇2024年到户产业以奖代补(易安后扶)4.(略)万元,由河里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请你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对财政衔接推
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向、使用效益、安全规范的督查指导和监管工作。
附件:1.(合政函〔2024〕96号)关于同意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的批复
2. (略)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调整前)
3. (略)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调整后)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 (略) 电话:(略);
联系电话及电子箱:0772-(略),*@*26.com;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略) 农业农 (略) ;
地址: (略) 岭 (略) 5号。
(略) 农业农 (略)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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