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邦泰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诺邦泰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诺邦泰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诺邦泰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如东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如东洋口半导体电子化学品产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拟建工程建设内容:租赁如东洋口半导体电子化学品产业园10号#类厂房、10号配套分控室和10号#类仓库与产业园配套设施进行建设,拟形成年产100吨粘接材料、50吨密封材料、50吨导电材料、100吨导热材料及200吨屏蔽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诺邦泰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略) 如东县洋 (略) 22号10#号楼
联系人:孙庆虎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teven.*@*tt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环保产 (略)
联系人:杨工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略) 页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期间,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诺邦泰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诺邦泰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如东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如东洋口半导体电子化学品产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拟建工程建设内容:租赁如东洋口半导体电子化学品产业园10号#类厂房、10号配套分控室和10号#类仓库与产业园配套设施进行建设,拟形成年产100吨粘接材料、50吨密封材料、50吨导电材料、100吨导热材料及200吨屏蔽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诺邦泰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略) 如东县洋 (略) 22号10#号楼
联系人:孙庆虎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teven.*@*tt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环保产 (略)
联系人:杨工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略) 页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期间,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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