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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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福建省澳 (略) (略) 惠安县辋川镇石化 (略) ,主要从事涂料生产,现拟建设配套产品性能测试实验室,在 (略) 内扩建,不新增占地和基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福建省澳 (略) 配套产品性能测试实验室扩建项目

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福建省澳 (略) 配套产品性能测试实验室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惠安县辋川镇石化 (略)

(3)建设单位:福建省澳 (略)

(4)建设规模:实验室建筑面积60m2

(5)建设性质:扩建

(6)总 投 资:50 万元

(7)运营规模:澳龙公司生产过程偶尔要对新产品和改进的产品进行性能测试,预计年分析样品约120个。

(8)职工人数:项目职工定员4人(均不住宿)

(9)工作制度:年工作日 30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均为昼间)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扩建项目利用办公楼内现有60m2闲置场所,不新增用地,不新增基建,因此本项目不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废水

实验室无生产废水外排。少量生活污水 (略) 内现有化 (略) 理后, (略) (略) 排入惠安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项目废气排放主要为实验废气,拟经收集后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边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实验室内设垃圾桶,厂区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置。危险废物 (略) 现有危废暂存间存放,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省澳 (略)

联系地址: (略) 惠安县辋川镇石化 (略)

联系人:郭先生

电子邮箱:*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公示单位:福建省澳 (略)

2024年11月25日


福建省澳 (略) (略) 惠安县辋川镇石化 (略) ,主要从事涂料生产,现拟建设配套产品性能测试实验室,在 (略) 内扩建,不新增占地和基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福建省澳 (略) 配套产品性能测试实验室扩建项目

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福建省澳 (略) 配套产品性能测试实验室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惠安县辋川镇石化 (略)

(3)建设单位:福建省澳 (略)

(4)建设规模:实验室建筑面积60m2

(5)建设性质:扩建

(6)总 投 资:50 万元

(7)运营规模:澳龙公司生产过程偶尔要对新产品和改进的产品进行性能测试,预计年分析样品约120个。

(8)职工人数:项目职工定员4人(均不住宿)

(9)工作制度:年工作日 30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均为昼间)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扩建项目利用办公楼内现有60m2闲置场所,不新增用地,不新增基建,因此本项目不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废水

实验室无生产废水外排。少量生活污水 (略) 内现有化 (略) 理后, (略) (略) 排入惠安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项目废气排放主要为实验废气,拟经收集后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边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实验室内设垃圾桶,厂区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置。危险废物 (略) 现有危废暂存间存放,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省澳 (略)

联系地址: (略) 惠安县辋川镇石化 (略)

联系人:郭先生

电子邮箱:*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公示单位:福建省澳 (略)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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