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2024年11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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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2024年11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告〔2024〕10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5-*(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 (略) 53号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关于辉南县楼街粮库2024年烘干塔环保燃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辉环审字〔2024〕21号

2024-11-8

2

关于辉南县杉松岗镇安山堡村鲜食玉米产业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辉环审字〔2024〕22号

2024-11-12


辉环审字〔2024〕21号

关于辉南县楼街粮库2024年烘干塔环保燃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辉南县 (略) :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清山 (略) 编制的《辉南县楼街粮库2024年烘干塔环保燃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建设地点位于 (略) 辉南县楼街朝鲜族乡。项目将现有1台6t/h燃煤热风炉拆除,更换为1台6t/h燃生物质热风炉,新增烘干玉米能力1.*t/a(不涉及水稻烘干,粮食仓储量仍为 7.*t/a,不新增仓储能力)。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三线一单”生态 (略) 管控要求。依据报告表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略) 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肥料,不外排。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热风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 (略) 理后,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卸料粉尘污染防治采取三面围挡及苫布遮盖、降低卸粮高度、禁止大风天作业,采取地面硬化定期清扫等措施,筛分工艺粉尘污染防治采取滚筒筛自带鼓风机及除尘布袋、滚筒筛封闭、布袋安装在杂质出口、烘干塔四周设置防尘罩、排汽出口设 (略) 等措施, (略) 无组织粉尘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选取低噪声设备,通过对设备采取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 (略) 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固废物主要为热风炉灰渣、烘干过程中收集的粉尘、杂质。烘干工艺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 (略) 理,粮食杂质外卖综合利用,热风炉灰渣集中收集,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

  三、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024年11月8日

辉环审字〔2024〕22号

关于辉南县杉松岗镇安山堡村鲜食玉米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辉南县杉松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 (略) 编制的《辉南县杉松岗镇安山堡村鲜食玉米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 (略) 辉南县杉松岗镇安山堡村。项目采用原料玉米-剥叶去丝-切头去尾-清洗-漂烫-冷却沥水-真空包装-高温灭菌-冷却-风干入库生产工艺,年加工*穗鲜食玉米。加工后的玉米产品为熟玉米,可以常温储存。配套建设1台4t/h的生物质锅炉为高温灭菌、漂烫工序提供蒸汽。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三线一单”生态 (略) 管控要求。依据报告表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落实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略) 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肥料,不外排。生产废水、锅炉排水和软水器再生废水等混合废水 (略) 污水储池,定期由罐车运至辉南 (略) (略) 理,出水水质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蛤蟆河。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全方位进行控制。厂区划分为重 (略) 、一 (略) 、简 (略) , (略) 地面 (略) (略) 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用热由1台4t/h的生物质锅炉供给,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 (略) 理后,通过一根3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通过采取地面硬化、及时清扫、自然沉降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满足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选取低噪声设备,通过对设备采取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 (略) 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玉米加工废物外卖养殖场做青储饲料;废包装物外卖废品收购站;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 (略) 理;湿灰渣装入灰渣袋及时清运外售综合利用。

  三、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024年11月12日

公告〔2024〕10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5-*(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 (略) 53号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关于辉南县楼街粮库2024年烘干塔环保燃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辉环审字〔2024〕21号

2024-11-8

2

关于辉南县杉松岗镇安山堡村鲜食玉米产业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辉环审字〔2024〕22号

2024-11-12


辉环审字〔2024〕21号

关于辉南县楼街粮库2024年烘干塔环保燃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辉南县 (略) :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清山 (略) 编制的《辉南县楼街粮库2024年烘干塔环保燃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建设地点位于 (略) 辉南县楼街朝鲜族乡。项目将现有1台6t/h燃煤热风炉拆除,更换为1台6t/h燃生物质热风炉,新增烘干玉米能力1.*t/a(不涉及水稻烘干,粮食仓储量仍为 7.*t/a,不新增仓储能力)。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三线一单”生态 (略) 管控要求。依据报告表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略) 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肥料,不外排。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热风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 (略) 理后,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卸料粉尘污染防治采取三面围挡及苫布遮盖、降低卸粮高度、禁止大风天作业,采取地面硬化定期清扫等措施,筛分工艺粉尘污染防治采取滚筒筛自带鼓风机及除尘布袋、滚筒筛封闭、布袋安装在杂质出口、烘干塔四周设置防尘罩、排汽出口设 (略) 等措施, (略) 无组织粉尘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选取低噪声设备,通过对设备采取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 (略) 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固废物主要为热风炉灰渣、烘干过程中收集的粉尘、杂质。烘干工艺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 (略) 理,粮食杂质外卖综合利用,热风炉灰渣集中收集,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

  三、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024年11月8日

辉环审字〔2024〕22号

关于辉南县杉松岗镇安山堡村鲜食玉米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辉南县杉松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 (略) 编制的《辉南县杉松岗镇安山堡村鲜食玉米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 (略) 辉南县杉松岗镇安山堡村。项目采用原料玉米-剥叶去丝-切头去尾-清洗-漂烫-冷却沥水-真空包装-高温灭菌-冷却-风干入库生产工艺,年加工*穗鲜食玉米。加工后的玉米产品为熟玉米,可以常温储存。配套建设1台4t/h的生物质锅炉为高温灭菌、漂烫工序提供蒸汽。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三线一单”生态 (略) 管控要求。依据报告表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落实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略) 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肥料,不外排。生产废水、锅炉排水和软水器再生废水等混合废水 (略) 污水储池,定期由罐车运至辉南 (略) (略) 理,出水水质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蛤蟆河。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全方位进行控制。厂区划分为重 (略) 、一 (略) 、简 (略) , (略) 地面 (略) (略) 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用热由1台4t/h的生物质锅炉供给,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 (略) 理后,通过一根3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通过采取地面硬化、及时清扫、自然沉降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满足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选取低噪声设备,通过对设备采取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 (略) 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玉米加工废物外卖养殖场做青储饲料;废包装物外卖废品收购站;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 (略) 理;湿灰渣装入灰渣袋及时清运外售综合利用。

  三、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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