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4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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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4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4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略)(行政许可科)

传 真:0535-(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县府街190号

邮 编:(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SH20E1(NP)系列电驱动总成技术改造项目

(略) 福山高新技 (略) 永达街969号

山东上 (略)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 (略)

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可增产SH20E1(NP)系列电驱动总成(略)台(套)。

1、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 (略) (略) (略) 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表1A等级 (略) (略) 。

2、落实废气防治措施。运行期淬火油雾经油雾净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湿式除尘+袋式过滤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 (略) 标准,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1中Ⅱ时段其他行业限值要求;激光打标烟尘经配套烟尘净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粉尘经配套油雾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他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限值要求,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

3、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边角料、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 (略) 理;废油、废切削液、废淬火油泥、废油桶、废油淬油等危险废物委托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理。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4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略)(行政许可科)

传 真:0535-(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县府街190号

邮 编:(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SH20E1(NP)系列电驱动总成技术改造项目

(略) 福山高新技 (略) 永达街969号

山东上 (略)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 (略)

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可增产SH20E1(NP)系列电驱动总成(略)台(套)。

1、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 (略) (略) (略) 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表1A等级 (略) (略) 。

2、落实废气防治措施。运行期淬火油雾经油雾净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湿式除尘+袋式过滤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 (略) 标准,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1中Ⅱ时段其他行业限值要求;激光打标烟尘经配套烟尘净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粉尘经配套油雾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他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限值要求,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

3、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边角料、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 (略) 理;废油、废切削液、废淬火油泥、废油桶、废油淬油等危险废物委托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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