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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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金茂源(华东) (略) 理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单位: (略) (略)

基本情况: (略) (略) (略) 滨江镇华 (略) 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厂房,用于建设阳极氧化金 (略) 理生产线项目。公司设立办公室、危废暂存间、废气塔、一般物料暂存间、一般化学品暂存间、三酸暂存间,阳极氧化亮光全自动生产线1条、阳极氧化雾面全自动生产线1条、除油全自动线1条、电解抛光半自动生产线1条、全自动退挂线1条,项目建成后预计可达成年加工化妆品瓶盖折合约617.98吨/年的生产规模。

公示情况:2024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收集、 (略) 置方案。生活污水 (略) (略) 处理;其他生产废水分质分类接管至华 (略) 理循环经济产业 (略) 理中心 (略) 理单 (略) 理(部分回用),处理达排放标准后排放至西护场河东侧新建河道。

2.废气 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工艺废气收集治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碱废气收集至3套“两级碱喷淋” (略) 理,尾气一并通过1根36米高排气筒排放。通过采用环保型的电镀液配方,强化废气收集,加强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固废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 (略) 理或综合利用。项目运行中产生的退膜废液、电抛槽液、碱砂废液、氧化废液、染色废液、封孔废液、酸砂废液、除油废液、中和废液、去膜废液、废滤芯、废包装桶(袋)、废弃的废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或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 (略) 理。

4.噪声 合理规 (略) ,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 (略) 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略)

地址: (略) (略) ,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金茂源(华东) (略) 理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单位: (略) (略)

基本情况: (略) (略) (略) 滨江镇华 (略) 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厂房,用于建设阳极氧化金 (略) 理生产线项目。公司设立办公室、危废暂存间、废气塔、一般物料暂存间、一般化学品暂存间、三酸暂存间,阳极氧化亮光全自动生产线1条、阳极氧化雾面全自动生产线1条、除油全自动线1条、电解抛光半自动生产线1条、全自动退挂线1条,项目建成后预计可达成年加工化妆品瓶盖折合约617.98吨/年的生产规模。

公示情况:2024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收集、 (略) 置方案。生活污水 (略) (略) 处理;其他生产废水分质分类接管至华 (略) 理循环经济产业 (略) 理中心 (略) 理单 (略) 理(部分回用),处理达排放标准后排放至西护场河东侧新建河道。

2.废气 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工艺废气收集治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碱废气收集至3套“两级碱喷淋” (略) 理,尾气一并通过1根36米高排气筒排放。通过采用环保型的电镀液配方,强化废气收集,加强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固废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 (略) 理或综合利用。项目运行中产生的退膜废液、电抛槽液、碱砂废液、氧化废液、染色废液、封孔废液、酸砂废液、除油废液、中和废液、去膜废液、废滤芯、废包装桶(袋)、废弃的废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或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 (略) 理。

4.噪声 合理规 (略) ,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 (略) 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略)

地址: (略) (略) ,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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