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安区文物保护点巨鹿路845弄2号住宅、陈金城住宅等3处修缮工程立项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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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安区文物保护点巨鹿路845弄2号住宅、陈金城住宅等3处修缮工程立项申请的批复

关 (略) 文物保 (略) 845弄2号 住宅、陈金城住 (略) 修缮工程立项申请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关 (略) 文物保 (略) 845弄2号住宅、陈金城住宅、余舍11、23号住宅保护性修缮工程的立项申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的保护性修缮工程立项申请,并提出意见如下:

一、 (略) 845弄2号住宅、陈金城住宅、余舍11、23号住宅 (略) 文物保护点,共4幢文物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和《 (略) 文物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保护性修缮方案 (略) 批复之前,你单位不得对上述建筑做任何改动、迁移、拆除等改变建筑原状的行为,同时应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条相关规定, (略) 文物保 (略) 845弄2号住宅、陈金城住宅、余舍11、23号住宅保护性修缮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不改变外立面原有风貌,不改动主体承重结构,不增加建筑面积。

三、 (略) 845弄2号住宅重点保护部位为建筑外立面(含门窗)、屋面,室内重点保护部位为木楼梯及细部特色装饰(罗马柱、画镜线等);陈金城住宅重点保护部位为建筑外立面(含门窗)、屋面,室内重点保护部位为木楼梯、马赛克地坪等;余舍11、23号住宅重点保护部位为建筑外立面(含门窗)、屋面、水刷石台阶,室内重点保护部位为水磨石、木楼梯等。涉及的重点保护部位修缮应按照“原真性”原则。

四、本工程应编制设计方案,方案须经文保专家评 (略) 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承担本工程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具有文物保护专业能力和相关从业经验。

六、本工程如有涉及规划土地、工程建设、消防、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等其他行政管理审批的,应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申报。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延期需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略) (略) 文 (略)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日


关 (略) 文物保 (略) 845弄2号 住宅、陈金城住 (略) 修缮工程立项申请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关 (略) 文物保 (略) 845弄2号住宅、陈金城住宅、余舍11、23号住宅保护性修缮工程的立项申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的保护性修缮工程立项申请,并提出意见如下:

一、 (略) 845弄2号住宅、陈金城住宅、余舍11、23号住宅 (略) 文物保护点,共4幢文物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和《 (略) 文物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保护性修缮方案 (略) 批复之前,你单位不得对上述建筑做任何改动、迁移、拆除等改变建筑原状的行为,同时应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条相关规定, (略) 文物保 (略) 845弄2号住宅、陈金城住宅、余舍11、23号住宅保护性修缮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不改变外立面原有风貌,不改动主体承重结构,不增加建筑面积。

三、 (略) 845弄2号住宅重点保护部位为建筑外立面(含门窗)、屋面,室内重点保护部位为木楼梯及细部特色装饰(罗马柱、画镜线等);陈金城住宅重点保护部位为建筑外立面(含门窗)、屋面,室内重点保护部位为木楼梯、马赛克地坪等;余舍11、23号住宅重点保护部位为建筑外立面(含门窗)、屋面、水刷石台阶,室内重点保护部位为水磨石、木楼梯等。涉及的重点保护部位修缮应按照“原真性”原则。

四、本工程应编制设计方案,方案须经文保专家评 (略) 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承担本工程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具有文物保护专业能力和相关从业经验。

六、本工程如有涉及规划土地、工程建设、消防、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等其他行政管理审批的,应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申报。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延期需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略) (略) 文 (略)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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