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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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站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的要求,现将新站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站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合肥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东方大 (略) 交口东南角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拟建设表涂工厂、(略)类仓库、调胶车间、办公楼等,建成后可实现年生产(略)m2光学膜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合肥 (略)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略)

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东方大 (略) 交口东南角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 (略)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 (略) (略) 蜀山经济技 (略) (略) 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A座206-13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 :公众意见表.doc

合肥 (略)

2024年12月2日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的要求,现将新站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站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合肥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东方大 (略) 交口东南角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拟建设表涂工厂、(略)类仓库、调胶车间、办公楼等,建成后可实现年生产(略)m2光学膜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合肥 (略)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略)

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东方大 (略) 交口东南角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 (略)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 (略) (略) 蜀山经济技 (略) (略) 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A座206-13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 :公众意见表.doc

合肥 (略)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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