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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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略) (略) 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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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生猪养殖基地项目 | (略) (略) 新圩镇金柄村 | (略) (略) | (略) 四 (略) | (略) (略) 养猪基地项目位于 (略) (略) 新圩街道金柄村(24.*°N,118.*°E),系在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总用地面积*m2(71.69亩,由于勘测采用的坐标系不同,因此面积略有偏差),其中生产设施占地面积*m2(67.66亩),附属设施占地面积2690m2(4.03亩)。总建筑面积*.29m2(其中,生产性猪舍建筑物总面积:*.4m2、配套辅助建筑物面积:1982.1m2、环保设施面积3191.79m2)。主要对原有4栋猪舍、1栋辅助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重建7栋猪舍(含进猪舍和出猪舍),改扩建后共建设猪舍9栋、附属设施4栋、 (略) 1个。改扩建后存栏生猪*头(保育9000头、育肥*头;其中, (略) 存栏*头, (略) 存栏4500头)、年出栏生猪*头。项目职工28人,年工作365天,日工作24h。项目计划于2024年1月开始建设,2025年4月建成投产。 | (1)水环境 ①地表水 项目废水 (略) (略) (略) (略) ,纳入翔安水质 (略) 理。项目废水可纳入翔安水质 (略) 理,废水排放不会对翔安水质净化厂造成水力、水质冲击影响,项目废水排入翔安水质 (略) 理是可行的。 ②地下水 项目可能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的环节主要为废水渗漏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运营期在正常情况下,通过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风险应急”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不会对周边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在非正常工况情况下, (略) 理站如 (略) 理过程中管道破裂或构筑物出现裂缝发生了渗漏,主要渗漏污染物为COD、氨氮,经过一维运移模拟,污染物长时间泄漏会对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由于潜水层的渗透系数不大,有效孔隙度较小,污染物随地下水运移的速度较慢,影响范围较小,通过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相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对地下水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大气环境 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并 (略) 平面布置图,确定项目需设定69m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评价选用2023年作为预测基准年,项目选址位于环境空气质量现 (略) 。项目NH3和H2S仅有短期浓度限值,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外,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叠加现状浓度后,NH3和H2S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参考限值,且大气环 (略) 域内不存在长期居住的人群,因此,认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NH3 (略) 格预测最大浓度贡献值分别为0.*mg/m3、0.*mg/m3,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NH3和H2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即NH3≤1.5mg/m3、H2S≤0.06mg/m3),即NH3和H2S无组织废气厂界均可达标。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10.1.1 判定标准,环境影响属可接受水平。 (3)声环境 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对位于项目噪声评价范围内的田厝村的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的情况。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 (略) 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对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管理,并做到及时清运、 (略) 置,基本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环境 非正常状况 (略) 理的发生破损造成泄漏进而垂直下渗,若泄漏续较长时间未发现 (略) 理时,会影响附近土壤质量,破坏土壤微生物环境,同时也极大可能破坏土壤下方的地下水。通过采取对全场实行硬底化、分区防渗等措施,能极大避免非正常状况下对土壤环境的不良影响,即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因此,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生态环境 项目实施后对当地动植物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略) 域的生物多样性影响也较低。 (7)环境风险 根据环境风险识别,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类别主要包括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或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略) 理站发生泄漏、废气事故性排放等,危险单元主要为各猪舍、仓库、备用柴油发电机房、 (略) 理站、危废暂存间 (略) 理区域等。 本项目运营期可能产生一定的环境风险影响,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低,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在可防控范围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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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略) 生猪养殖基地项目 | (略) (略) 新圩镇金柄村 | (略) (略) | (略) 四 (略) | (略) (略) 养猪基地项目位于 (略) (略) 新圩街道金柄村(24.*°N,118.*°E),系在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总用地面积*m2(71.69亩,由于勘测采用的坐标系不同,因此面积略有偏差),其中生产设施占地面积*m2(67.66亩),附属设施占地面积2690m2(4.03亩)。总建筑面积*.29m2(其中,生产性猪舍建筑物总面积:*.4m2、配套辅助建筑物面积:1982.1m2、环保设施面积3191.79m2)。主要对原有4栋猪舍、1栋辅助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重建7栋猪舍(含进猪舍和出猪舍),改扩建后共建设猪舍9栋、附属设施4栋、 (略) 1个。改扩建后存栏生猪*头(保育9000头、育肥*头;其中, (略) 存栏*头, (略) 存栏4500头)、年出栏生猪*头。项目职工28人,年工作365天,日工作24h。项目计划于2024年1月开始建设,2025年4月建成投产。 | (1)水环境 ①地表水 项目废水 (略) (略) (略) (略) ,纳入翔安水质 (略) 理。项目废水可纳入翔安水质 (略) 理,废水排放不会对翔安水质净化厂造成水力、水质冲击影响,项目废水排入翔安水质 (略) 理是可行的。 ②地下水 项目可能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的环节主要为废水渗漏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运营期在正常情况下,通过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风险应急”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不会对周边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在非正常工况情况下, (略) 理站如 (略) 理过程中管道破裂或构筑物出现裂缝发生了渗漏,主要渗漏污染物为COD、氨氮,经过一维运移模拟,污染物长时间泄漏会对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由于潜水层的渗透系数不大,有效孔隙度较小,污染物随地下水运移的速度较慢,影响范围较小,通过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相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对地下水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大气环境 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并 (略) 平面布置图,确定项目需设定69m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评价选用2023年作为预测基准年,项目选址位于环境空气质量现 (略) 。项目NH3和H2S仅有短期浓度限值,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外,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叠加现状浓度后,NH3和H2S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参考限值,且大气环 (略) 域内不存在长期居住的人群,因此,认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NH3 (略) 格预测最大浓度贡献值分别为0.*mg/m3、0.*mg/m3,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NH3和H2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即NH3≤1.5mg/m3、H2S≤0.06mg/m3),即NH3和H2S无组织废气厂界均可达标。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10.1.1 判定标准,环境影响属可接受水平。 (3)声环境 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对位于项目噪声评价范围内的田厝村的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的情况。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 (略) 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对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管理,并做到及时清运、 (略) 置,基本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环境 非正常状况 (略) 理的发生破损造成泄漏进而垂直下渗,若泄漏续较长时间未发现 (略) 理时,会影响附近土壤质量,破坏土壤微生物环境,同时也极大可能破坏土壤下方的地下水。通过采取对全场实行硬底化、分区防渗等措施,能极大避免非正常状况下对土壤环境的不良影响,即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因此,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生态环境 项目实施后对当地动植物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略) 域的生物多样性影响也较低。 (7)环境风险 根据环境风险识别,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类别主要包括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或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略) 理站发生泄漏、废气事故性排放等,危险单元主要为各猪舍、仓库、备用柴油发电机房、 (略) 理站、危废暂存间 (略) 理区域等。 本项目运营期可能产生一定的环境风险影响,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低,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在可防控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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