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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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15

(略) (略) 废气治理设施建设项目
(略) 台安县经 (略) 化工产业园内 100
(略) (略) 杨威
12 12
2024-11-15
新建
一、项目由来 (略) (略) (以下简称“津翔公司”)为天 (略) 的子公司,是集选铁、稀土、选磷、萤石和选钛等浮选药剂研发、生产、评价和推广于一体的高科技民营企业。津翔公司购买位于辽宁台安经 (略) 化工产业园内已停产的原汎宇化学(辽宁)有限公司生产场地、现有建构物、生产设施和设备以及相应的环保设施等(经相应维护和维修后均具备生产使用条件),建设年产10.*吨高效节能选矿药剂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4年9月27 (略) (略) 批复(鞍环审[2024]12号),目前项目已具备试生产条件。 本项目共生产7种高效节能选矿药剂,分别为选铁捕收剂、选铁抑制剂、稀土捕收剂、选磷捕收剂、选钛捕收剂、萤石捕收剂和起泡剂,7种高效节能选矿药剂产量合计为*t/a。7种选矿药剂的生产过程均为批次式生产,其中有6种选矿药剂的生产工艺过程中均无工艺废气产生,仅有稀土捕收剂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中含有化学反应过程且会有少量含*醇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废气产生和排放。 由于现有生产场地内已有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可用于本项目稀土捕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挥发性有机物*醇废气 (略) 理,但在本项目环评期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征求意见稿),在该指导目录中将“无原位再生系统的VOCs蜂窝状活性炭吸附净化技术”列为淘汰类污染防治技术。 (略) 理挥发性*醇污染物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改为分子筛 催化燃烧(CO)装置。但在该目录正式发布实施后,未将活性炭吸附净化技术列为限制类和淘汰类,即为允许类。因此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对该活性炭吸附装置及配套系统进行适当维护并更换为符合要求的新活性炭后完全可满足本项目需要,为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并减少投资,企业决定仍采用现有活性炭吸 (略) 理*醇废气。 由于本项目属于有机废气VOCs的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其属于名录中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项目类别100.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应编制登记表并备案。 二、生产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1、治理工艺 津翔公司将稀土捕收剂产品生产反应釜上的排气管密闭连接后通过引风机将*醇废气负压抽送至原有的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后由21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工艺特点 活性炭吸附净化技术为目前广泛应用于低浓度工业有机废气净化领域 (略) 理技术。活性炭比表面积大,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由于其表面积很大,所以能与气体(杂质)充分接触。当废气进入吸附装置后进入吸附层,由于固体吸附载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或化学键力,因此当吸附载体的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吸附载体表面,使废气得到净化。活性炭具有机械强度高,孔隙结构发达,比表面积大,吸附速度快,吸附容量高,易于再生,经久耐用等特点。根据研究发现,活性炭碘吸附值与比表面积成正比,比表面积越大,吸附效果越好,本项目采购表面积在1500m2/g以上,碘吸附值在1200mg/g以上的活性炭,吸附效率可达80%,並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 3、治理效果 本项目挥发性 (略) 理措施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中推荐的可行性技术,可以保证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 4、污染物排放量 本项目稀土捕收剂产能*t/a,根据报批版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稀土捕收剂物料平衡,工艺废气中*醇产生量约1.19t/a。含*醇废气的捕集率为100%,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后,净化效率80%,则排放的工艺废气中*醇排放量约为0.24t/a。 根据《活性炭纤维在挥发性有 (略) 理中应用》的试验结果表明,1kg活性炭可吸附0.3-0.38kg的有机废气,本项目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量按0.3g废气/g活性炭计。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活性炭0.75t,每三个月更换一次,可以吸收有机废气0.95t,满足本项目生产需要。产生废活性炭3.95t/a,仍利用已有危废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
有环保措施:
稀土捕收剂生产废气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措施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相 (略) 置资 (略) 置
,辽宁,台安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15

(略) (略) 废气治理设施建设项目
(略) 台安县经 (略) 化工产业园内 100
(略) (略) 杨威
12 12
2024-11-15
新建
一、项目由来 (略) (略) (以下简称“津翔公司”)为天 (略) 的子公司,是集选铁、稀土、选磷、萤石和选钛等浮选药剂研发、生产、评价和推广于一体的高科技民营企业。津翔公司购买位于辽宁台安经 (略) 化工产业园内已停产的原汎宇化学(辽宁)有限公司生产场地、现有建构物、生产设施和设备以及相应的环保设施等(经相应维护和维修后均具备生产使用条件),建设年产10.*吨高效节能选矿药剂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4年9月27 (略) (略) 批复(鞍环审[2024]12号),目前项目已具备试生产条件。 本项目共生产7种高效节能选矿药剂,分别为选铁捕收剂、选铁抑制剂、稀土捕收剂、选磷捕收剂、选钛捕收剂、萤石捕收剂和起泡剂,7种高效节能选矿药剂产量合计为*t/a。7种选矿药剂的生产过程均为批次式生产,其中有6种选矿药剂的生产工艺过程中均无工艺废气产生,仅有稀土捕收剂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中含有化学反应过程且会有少量含*醇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废气产生和排放。 由于现有生产场地内已有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可用于本项目稀土捕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挥发性有机物*醇废气 (略) 理,但在本项目环评期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征求意见稿),在该指导目录中将“无原位再生系统的VOCs蜂窝状活性炭吸附净化技术”列为淘汰类污染防治技术。 (略) 理挥发性*醇污染物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改为分子筛 催化燃烧(CO)装置。但在该目录正式发布实施后,未将活性炭吸附净化技术列为限制类和淘汰类,即为允许类。因此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对该活性炭吸附装置及配套系统进行适当维护并更换为符合要求的新活性炭后完全可满足本项目需要,为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并减少投资,企业决定仍采用现有活性炭吸 (略) 理*醇废气。 由于本项目属于有机废气VOCs的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其属于名录中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项目类别100.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应编制登记表并备案。 二、生产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1、治理工艺 津翔公司将稀土捕收剂产品生产反应釜上的排气管密闭连接后通过引风机将*醇废气负压抽送至原有的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后由21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工艺特点 活性炭吸附净化技术为目前广泛应用于低浓度工业有机废气净化领域 (略) 理技术。活性炭比表面积大,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由于其表面积很大,所以能与气体(杂质)充分接触。当废气进入吸附装置后进入吸附层,由于固体吸附载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或化学键力,因此当吸附载体的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吸附载体表面,使废气得到净化。活性炭具有机械强度高,孔隙结构发达,比表面积大,吸附速度快,吸附容量高,易于再生,经久耐用等特点。根据研究发现,活性炭碘吸附值与比表面积成正比,比表面积越大,吸附效果越好,本项目采购表面积在1500m2/g以上,碘吸附值在1200mg/g以上的活性炭,吸附效率可达80%,並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 3、治理效果 本项目挥发性 (略) 理措施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中推荐的可行性技术,可以保证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 4、污染物排放量 本项目稀土捕收剂产能*t/a,根据报批版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稀土捕收剂物料平衡,工艺废气中*醇产生量约1.19t/a。含*醇废气的捕集率为100%,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后,净化效率80%,则排放的工艺废气中*醇排放量约为0.24t/a。 根据《活性炭纤维在挥发性有 (略) 理中应用》的试验结果表明,1kg活性炭可吸附0.3-0.38kg的有机废气,本项目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量按0.3g废气/g活性炭计。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活性炭0.75t,每三个月更换一次,可以吸收有机废气0.95t,满足本项目生产需要。产生废活性炭3.95t/a,仍利用已有危废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
有环保措施:
稀土捕收剂生产废气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措施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相 (略) 置资 (略) 置
,辽宁,台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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