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横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日项目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宁市横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日项目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批文文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批复情况

南政务(生态)横环审〔2024〕10号

广 (略) 蒙江河江头村至三江口河段治理工程

(略) 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站

批复见附件

南政务(生态)横环审〔2024〕11号

广 (略) 蒙江河镇海村至旺塘村、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治理工程

(略) 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站

批复见附件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横州镇茉莉花大道374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批文文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批复情况

南政务(生态)横环审〔2024〕10号

广 (略) 蒙江河江头村至三江口河段治理工程

(略) 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站

批复见附件

南政务(生态)横环审〔2024〕11号

广 (略) 蒙江河镇海村至旺塘村、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治理工程

(略) 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站

批复见附件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横州镇茉莉花大道374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