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宾阳县邹 (略) 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宾阳县邹 (略) 养殖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宾阳县邹圩镇龙塘村委雷荣村石子岭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略)元
(5)项目概况:项目占地为(略)m2,新建猪舍5栋,配套建设黑膜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育肥猪5000头,年出栏育肥猪(略)头。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宾阳县邹 (略)
联系地址: (略) 宾阳县邹圩镇龙塘村委雷荣村石子岭
联系人:邓工
电子邮箱:*@*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 (略)
地址: (略) (略) 民族大道137号春晖 (略) 办公楼1505号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为:
链接:http://**
提取码:os5x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的下载链接为:
链接:http://**_3sCBnUsR_HmDbYQA
提取码:py5a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宾阳县邹 (略) 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宾阳县邹 (略) 养殖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宾阳县邹圩镇龙塘村委雷荣村石子岭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略)元
(5)项目概况:项目占地为(略)m2,新建猪舍5栋,配套建设黑膜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育肥猪5000头,年出栏育肥猪(略)头。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宾阳县邹 (略)
联系地址: (略) 宾阳县邹圩镇龙塘村委雷荣村石子岭
联系人:邓工
电子邮箱:*@*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 (略)
地址: (略) (略) 民族大道137号春晖 (略) 办公楼1505号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为:
链接:http://**
提取码:os5x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的下载链接为:
链接:http://**_3sCBnUsR_HmDbYQA
提取码:py5a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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