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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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略) (以下简称“龙星化工”)为在产企业地块,地块位于 (略) (略) (略) 龙星街1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14°32′52.70″,北纬36°51′14.58″。企业现有(略)t/a炭黑生产线5条、(略)t/a炭黑生产线5条、3.(略)t/a高分散白炭黑生产线1条,1×6MW尾气发电机组1套、1×15MW尾气发电机组3套,3600m3/ (略) 理站1座,公司年产炭黑(略)吨,高分散白炭黑3.(略)吨。

2024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照指南要求开展2024年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略) 列入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内,在此背景下,龙星化工开展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本次监测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20个,地下水采样点位9个(包含1个背景点),共采集土壤样品36组,4组平行样,地下水样品11组,2组平行样,土壤检测项目为pH、石油烃(C10-C40)、二氯(略)烷、铬、汞、砷、锌、镉、铅、菲、萘、荧蒽、镍、铜、氰化物、苯、苯酚、氨氮;地下水检测项目为pH、石油烃、二氯(略)烷、铬、汞、砷、锌、镉、菲、萘、荧蒽、铜、氰化物、苯、苯酚、氨氮。

土壤检测结果分析:土壤样品中pH、石油烃(C10-C40)、铬、汞、砷、锌、镉、铅、镍、铜、氨氮检出,检出率100%,其中石油烃(C10-C40)、汞、砷、镉、铅、镍、铜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氨氮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pH、铬在GB(略)和DB13/T5216无相关筛选值,暂不进行评价,其他项目均未检出。

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地下水采样点中pH、石油烃、铬、汞、砷、锌、镉、氨氮、铜检出,检出值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的Ⅲ类限值,二氯(略)烷、菲、萘、荧蒽、氰化物、苯、苯酚均未检出。

根据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土壤和地下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但通过历史监测数据对比分析得知, (略) 域土壤中部分污染物呈现上升的趋势,为防止土壤和地下水发生污染,提出以下建议:

(1)根据各监测单元土壤样品监测结果对比分析可知,各监测单元内石油烃浓度略有增加,其他因子浓度上下浮动,故在后续加强对地下设施、 (略) 等区域的防渗层管理,加强巡检记录, (略) 理潜在污染,发现裂缝及时修补,避免发生污染事件。

(2)根据地下水各监测点位样品监测结果对比分析可知,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略))的III类标准限值,因此建议后续加强现有管理措施和条例的执行。

(3)根据国家和地方标准,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及时掌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

,河北, (略) , (略) ,邢台

(略) (以下简称“龙星化工”)为在产企业地块,地块位于 (略) (略) (略) 龙星街1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14°32′52.70″,北纬36°51′14.58″。企业现有(略)t/a炭黑生产线5条、(略)t/a炭黑生产线5条、3.(略)t/a高分散白炭黑生产线1条,1×6MW尾气发电机组1套、1×15MW尾气发电机组3套,3600m3/ (略) 理站1座,公司年产炭黑(略)吨,高分散白炭黑3.(略)吨。

2024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照指南要求开展2024年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略) 列入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内,在此背景下,龙星化工开展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本次监测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20个,地下水采样点位9个(包含1个背景点),共采集土壤样品36组,4组平行样,地下水样品11组,2组平行样,土壤检测项目为pH、石油烃(C10-C40)、二氯(略)烷、铬、汞、砷、锌、镉、铅、菲、萘、荧蒽、镍、铜、氰化物、苯、苯酚、氨氮;地下水检测项目为pH、石油烃、二氯(略)烷、铬、汞、砷、锌、镉、菲、萘、荧蒽、铜、氰化物、苯、苯酚、氨氮。

土壤检测结果分析:土壤样品中pH、石油烃(C10-C40)、铬、汞、砷、锌、镉、铅、镍、铜、氨氮检出,检出率100%,其中石油烃(C10-C40)、汞、砷、镉、铅、镍、铜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氨氮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pH、铬在GB(略)和DB13/T5216无相关筛选值,暂不进行评价,其他项目均未检出。

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地下水采样点中pH、石油烃、铬、汞、砷、锌、镉、氨氮、铜检出,检出值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的Ⅲ类限值,二氯(略)烷、菲、萘、荧蒽、氰化物、苯、苯酚均未检出。

根据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土壤和地下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但通过历史监测数据对比分析得知, (略) 域土壤中部分污染物呈现上升的趋势,为防止土壤和地下水发生污染,提出以下建议:

(1)根据各监测单元土壤样品监测结果对比分析可知,各监测单元内石油烃浓度略有增加,其他因子浓度上下浮动,故在后续加强对地下设施、 (略) 等区域的防渗层管理,加强巡检记录, (略) 理潜在污染,发现裂缝及时修补,避免发生污染事件。

(2)根据地下水各监测点位样品监测结果对比分析可知,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略))的III类标准限值,因此建议后续加强现有管理措施和条例的执行。

(3)根据国家和地方标准,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及时掌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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