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平中心小学二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公示
祥平中心小学二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委托厦门地 (略) 开展祥平中心小学二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祥平中心小学二期地 (略) (略) 祥平街道 (略) ,中心坐标经度118.*oE,纬度24.*oN,东至 (略) ,南至祥平中心小学一期,西至 (略) ,北 (略) ,总用地面积为5009.624m2,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第一阶段调查以及第二阶段初步调查采样,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布设6个土壤检测点,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25个土壤样品(含1个对照样),建设3口地下水检测井,对照井利用地块西侧2 (略) (略) 现有民井,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对照样),根据检测结果可知:
(1)除六价铬未检出,重金属砷、汞、镉、铅、铜、镍以及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但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锌、锰、氨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检测指标除了浑浊度外,其余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石油烃符合《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调查认为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为非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9号地产大厦15层
联系人:黄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委托厦门地 (略) 开展祥平中心小学二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祥平中心小学二期地 (略) (略) 祥平街道 (略) ,中心坐标经度118.*oE,纬度24.*oN,东至 (略) ,南至祥平中心小学一期,西至 (略) ,北 (略) ,总用地面积为5009.624m2,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第一阶段调查以及第二阶段初步调查采样,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布设6个土壤检测点,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25个土壤样品(含1个对照样),建设3口地下水检测井,对照井利用地块西侧2 (略) (略) 现有民井,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对照样),根据检测结果可知:
(1)除六价铬未检出,重金属砷、汞、镉、铅、铜、镍以及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但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锌、锰、氨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检测指标除了浑浊度外,其余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石油烃符合《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调查认为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为非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9号地产大厦15层
联系人: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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