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将灵山县江南大道与邕浦路相交处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给广西六和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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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将灵山县江南大道与邕浦路相交处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给广西六和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

(略) :

为妥 (略) (略) 及预留安置 (略) 超界建设问题,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灵政函〔2024〕192号),现批复如下:

一、 (略) 位于灵山县江南大 (略) (略) 、不动产权证号为桂(2016)灵山县不动产权第(略)号中的4553.3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同意将位于灵山县江南大 (略) (略) 4553.3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同用途同使 (略) ,不再另行补偿土地价款差价。

三、你公司需自行解决好收回地块中涉及的债权、债务、抵押、租赁等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置换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与收回地块一致。

五、置换后,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利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

六、请凭本批复、宗地置换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尽快到县不 (略)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灵山县 (略)

2024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

为妥 (略) (略) 及预留安置 (略) 超界建设问题,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灵政函〔2024〕192号),现批复如下:

一、 (略) 位于灵山县江南大 (略) (略) 、不动产权证号为桂(2016)灵山县不动产权第(略)号中的4553.3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同意将位于灵山县江南大 (略) (略) 4553.3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同用途同使 (略) ,不再另行补偿土地价款差价。

三、你公司需自行解决好收回地块中涉及的债权、债务、抵押、租赁等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置换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与收回地块一致。

五、置换后,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利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

六、请凭本批复、宗地置换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尽快到县不 (略)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灵山县 (略)

2024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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